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热爱湿地工作,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有良好品行;
(三)保山市户籍,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劣迹;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其他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六)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的操作。
(七)岗位要求
招聘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9月18日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自2019年9月18日起至2019年9月19日结束,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管理中心(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东楼205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表》。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交彩色免冠1寸近照3张。
(2)报名时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
(三)资格审查和初步确定笔试人员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笔试。
(四)笔试
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确定招聘对象
按岗位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交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八)待遇
1.考察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2200元/月。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合同期1年,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以上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签订劳动合同(正常最长不超过3年)。
五、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人:杨清辉
联系电话:0875-223620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