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江市委宣传部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助力丽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5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0名,主要从事文秘及综合服务性工作,男女不限。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丽江市户籍。
(二)招聘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及以后出生);
3.能熟练操作电脑、具备文秘工作基本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任何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社保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10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中共丽江市委宣传部干部科(丽江市行政中心3号楼4楼);
联系人:徐 磊、赵艳琼;
联系电话:0888-5128265。
四、面试、体检
(一)由用人单位与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五、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3000元/月,按要求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交纳。试用期一个月。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小一寸标准照1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复审、监督。
中共丽江市委宣传部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