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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共昭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日期:2019-10-22] 来源: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中共昭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中共昭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用人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其中,中共党员不少于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人员,男女不限:

1.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户籍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二、岗位要求

1.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在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网络渠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详见:昭通机关党建网,昭通人社、昭通微就业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1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昭通市昭阳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公园路45号(市委大院)3号楼二楼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870-2125069,0870-2136106。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学信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二寸同底免冠照片各5张;中共党员报名时必须提交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由中共昭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步程序。

(三)面试

1.报名人员需参加中共昭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面试。持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官由中共昭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在本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8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委议定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进入最终考核。进入最终考核环节的人员,由中共昭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进行考核,并根据学历、工作经验等多方面情况,结合面试结果进行审议。

(五)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80%+工委议定×20%(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录用方式

中共昭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按综合成绩由高到底排序对报名人员拟进行录用。

(七)体检、考察政审

1.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昭通市具备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由中共昭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4.政审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5.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八)公示

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九)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由中共昭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与其签订《昭通市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协议。协议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解除聘用协议。

2.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占用中共昭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正式职工的相关待遇。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中共昭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协议。中共昭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160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1800.00元,此后每半年增加200.00元。

2.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假、病假等福利待遇。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中共昭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870-2136106。

监督电话:0870-2131443(中共昭通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中共昭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10年10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rsj.zt.gov.cn/Pages_12_1397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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