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招聘会计核算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县制定下发了《中共宁蒗县委、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会计集中核算实施意见》,设立“宁蒗彝族自治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并组建第一、第二核算站。鉴于目前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紧缺,按照宁蒗县人民政府《关于招聘会计核算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批复》(宁政复[2019]148号)文件,拟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核算辅助人员8名,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1名,负责办理集中核算单位的报账审核、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等工作,履行财政监督职能,提供会计服务,负责编报预算单位年度决算,协助预算单位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等相关工作。特制定以下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人数
招聘会计核算辅助人员8名,财政一体化平台应用系统业务维护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优良,作风扎实,遵纪守法,能保守工作秘密,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
(二)会计核算辅助人员要具有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会计初级及以上会计证的优先。财政一体化平台应用系统业务维护人员要具有计算机网络及运用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有具体运维能力。
(三)具有宁蒗县户籍。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色盲、口吃等。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吸毒或被强制戒毒、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3、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4、其他不适合从事会计核算和平台维护工作的。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在宁蒗县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宁蒗电视台、宁蒗政务网站、丽江市就业信息平台等渠道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12月16日共九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1)报名地点:宁蒗县财政局国库股;(2)报名咨询电话:0888-5529211;(3)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等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填写《宁蒗县财政局会计核算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由宁蒗县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全程参与招聘过程。
(四)面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协调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按照岗位要求开展面试工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会计业务知识、综合能力、仪容仪表和实际操作能力。
(五)政审
对通过面试的人员,由财政局发函向县公安局、县法院等相关部门征求违法犯罪情况。
(六)体检
经面试、政审合格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宁蒗县财政局组织统一在宁蒗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同时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公示
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经宁蒗县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宁蒗县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内不能胜任工作,或因其他事由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宁蒗县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未招足以上人员,宁蒗县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岗位及专业调整,重新发布招聘补充公告进行招聘。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是否续聘由县财政局研究决定。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人员按编制配备到位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全部解聘
六、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3000元/月,食宿自理,自行认缴相关社会保险,一经签订劳动合同后,财政局对自行认缴相关社会保险人员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七、管理与培训
会计核算辅助人员和财政一体化平台应用系统业务维护人员由财政局国库股按工作实际组织相关培训。
宁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4日
文章来源:http://www.ynnl.gov.cn/newsshow.asp?id=24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