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公开选调鲁甸县卯家湾安置区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认真做好巧家县公开选调鲁甸县卯家湾安置区中小学教师工作,根据《中共昭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昭阳区靖安安置区和鲁甸县卯家湾安置区机构设置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昭市编〔2019〕50号)精神,《巧家县公开选调鲁甸县卯家湾安置区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已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按《巧家县公开选调鲁甸县卯家湾安置区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巧家县公开选调鲁甸县卯家湾安置区中小学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设置(50个)
本次公开选调共设岗50个,其中:小学语文20人;小学数学10人;初中语文8人,初中数学6人;初中英语6人。
二、选调方式
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巧家县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选调人员必须是本县在职在编教师且在我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转正满2年及以上(2017年12月31日以前转正)。
3、参与小学教师岗位选调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参与初中教师岗位选调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4、参与小学教师岗位选调的,专业不限;参与初中教师岗位选调的,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要求与选调岗位专业一致。
5、近2年来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等次。
以下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服务期未满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内或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规定不符合公开选调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
2020年1 月13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巧家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3、参与选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巧家县公开选调鲁甸县卯家湾安置区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学位证)、户籍证明、夫妻两地分居相关证明(结婚证、配偶单位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4、每位教师只能选择一个同级同类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5、报名方式和信息采集:
参加选调教师现场报名,并到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进行信息采集。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考察相关事宜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我县现行初中、小学教材内容,分学段、分科目命题。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时间:
时间: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
地点: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
3、考试时间及地点时间:
考试时间:2020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考试地点:巧家县职业高级中学。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
2、面试方式:
按考生报名确认的应聘学科组织面试,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
2020年1月20日(星期六)上午7:30—11:30;下午12:00—18:00;
4、面试地点:巧家县第二中学。
(三)资格复审考察和调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段、分科目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察人员。
2、如最后一个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名次,依次按下列原则优先确定人选:
①户籍:具备下列户籍因素之一的:A、现仍具有鲁甸县户籍的;B、原籍属鲁甸县的;C、夫妻两地分居的(指配偶一方属鲁甸县户籍或双方户籍不在鲁甸县但有一方属于鲁甸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②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的。
③服务年限:在我县工作时间较长的(含试用期和特岗服务期)。
如以上条件均不能区分,由巧家县公开选调鲁甸县卯家湾安置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教师德、能、勤、绩、廉进行无记名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得分高者确定拟调对象。
3、资格复审考察:确定的拟调对象由县教育体育局报市教育体育局和鲁甸县教育体育局,由鲁甸县教育体育局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察。若资格复审考察未通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4、调动:经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调人员,工作调动相关手续由县教体局上报县人社部门批复办理。
六、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为接受社会监督,相关选调公告、公示信息均在巧家新闻网、县教育体育局公示栏上发布,除选调公告公示7天以上外,其余公示期一律为3天。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公告发布的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七、相关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教师选调工作中,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服从统一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所有参加本次选调工作的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考费。报考费按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八、本办法由巧家县公开选调鲁甸县卯家湾安置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巧家县公开选调鲁甸县卯家湾安置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
文章来源:http://www.ynqjnews.net/article/show-3439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