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2014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
招募公告
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青联〔2011〕34号)精神,经团区委、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决定招募“2014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一)临翔籍2014年全日制应届大学(含专科)毕业生;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有志于志愿服务事业;
(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顺利完成服务工作;
(四)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招募方式
按照“岗位调查、宣传发动、招募录用、派遣管理”的工作步骤进行,招募工作于9月上旬完成。
(一)报名(8月10日前)
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到区项目办(临翔区综合办公楼三楼团区委)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
(二)笔试或面试(8月25日前)
区项目办组织报名的大学生进行考试,择优选拔志愿者,考察结果留存备案。
(三)体检(8月30日前)
区项目办组织预录取的大学生志愿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大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培训派遣(9月10日前)
通过考试且体检结果合格的大学生,录取为2014年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体检结束后,区项目办组织集中培训,并派遣到用人单位进行服务。
三、政策待遇
(一)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510元(含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10元、用人单位补助400元)。另享受每人每年200元的交通补贴,以及每人每年35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保险统一由省项目办购买。
(二)优惠政策
1.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2.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4.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近3年内可参加当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及定向招录公务员考试。
5.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均合格,至少一次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志愿者,可且仅可享受一次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四、有关事项
涉及招募及政策等方面的有关问题,请到区项目办(团区委)咨询,或致电咨询。
区项目办联系电话:2166358,联系人:龙莉、熊倩。
临翔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