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2020年局直学校部分紧缺专业教师
选调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局直学校教师专业结构,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经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选调部分优秀乡村教师到局直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一)昌宁思源实验学校7个:小学语文岗2个、小学数学岗3个、初中地理岗1个、初中美术岗1个;
(二)昌宁第一示范小学6个:小学语文岗2个、小学数学岗2个、小学英语岗1个、小学体育岗1个;
(三)柯街华侨农场小学1个:小学数学岗1个。
二、选调范围
全县中小学在编在岗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须在乡镇中小学任教满5年及以上;
(三)具备与报考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
(四)转正定级以来履职考核和师德师风评议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五)自愿承担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高评低聘风险。
四、选调方式
选调分教学业绩量化(40%)、专业闭卷笔试(30%)、现场说课(30%)三个环节进行考核测评。
(一)由县教体局人事股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教师发展中心进行教学业绩量化(教学业绩量化办法见附件);
(二)组织专业闭卷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
(三)组织报考学科现场说课;
(四)按三项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2020年8月24日,在昌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昌宁教育微信平台发布选调通告。
(二)组织报名。2020年8月24日至27日,由各乡镇中学、中心完小组织报名(报名表到各乡镇中小学领取),学校组成工作组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并如实提供近三年教学业绩数据。8月27日下午5点前各学校将报名表、汇总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近三年任课信息表交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复审。2020年8月28日,县教体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业绩量化。2020年8月28日,由县教育体育局组成教学业绩量化组对报考教师近三年的教学业绩进行量化打分,并公布教学业绩得分。
(五)组织笔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在昌宁县第三中学;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师职业素养相关知识(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采取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
(六)现场展示。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上午8:00开始;地点在昌宁县第三中学。现场展示采用同课异构说课方式(不使用多媒体设备),每位教师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说课内容为报考对应学科现行教材内容,说课课题临时抽取。
(七)公布成绩。2020年9月1日,公布教师选调综合成绩,按岗位数,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选取拟调人员。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依次向右移动小数位数等额确定拟调人员。
(八)拟调公示。2020年9月1日,在昌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昌宁教育微信平台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
六、有关要求
(一)参加选调教师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隐瞒个人真实信息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考试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每名教师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多岗报考者取消选调报考资格。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教师不得报考;存在师德师风、违纪违法问题或有不良反应正在调查处理的教师不得报考。
(四)当年内已申请县内乡镇法人学校之间调动的教师不得报考。
(五)本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5-7130700,0875-7130264。
特此通告
附件:昌宁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紧缺岗位教师选调教学业绩量化办法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24日
附件
昌宁县2020年局直学校部分紧缺专业教师选调
教学业绩量化办法
一、量化依据
量化依据为报考教师近三年教学积分位次。
二、量化办法
(一)全县抽测。在全县同年级同科目教师中进行比较,将教师个人积分位次折算为相对位次,根据相对位次计算教师教学业绩。具体计算方法为:年学科教学成绩=41-40×(位次÷全县年级学科教师总数)。其中,跨班级任课教师求取平均值。
(二)乡镇抽测。在乡镇内同年级同科目教师中比较,将教师个人积分位次折算为相对位次,根据相对位次计算教师教学业绩。具体计算方法为:年学科教学成绩=[41-40×(位次÷乡镇年级学科教师总数)]×4÷5。其中,跨班级任课教师求取平均值。
三、量化实施
县教育体育局组成量化评估组,对报考教师教学业绩进行量化,其中县级抽测科目根据报考教师提供的任课信息表,依据教师发展中心提供教学成绩数据进行量化;乡镇抽测科目,依据报考教师所在法人学校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量化。
四、几点说明
(一)除九年制一贯学校外,其它学校近三年教学业绩要求与报考岗位学段相一致。
(二)近三年因请产假、因公抽调、公派培训或外地支教无县内统测成绩的教师,教学成绩往前追溯1年(仅限1次),若追溯后仍无成绩的不予扣减计算年限。
(三)报考非统测科目的教师,按笔试成绩和现场说课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选调人员。其中法人学校一级领导班子,承担任教科目没有积分位次的,以县级抽测年级科目学校集体位次为依据进行量化。
来源:http://www.yncn.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nry/01526405-X-/2020-0824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