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富宁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为“辅警”)空缺实际,富宁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身份及所从事工作范围
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只从事与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相关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富宁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80名,仅限男性。辅警工作岗位:富宁县公安局检查站。
三、薪酬待遇
辅警待遇为37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及单位缴付部分),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一保障。新招聘的辅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该岗位全额工资总额缴纳“五险”后的80%记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核发该岗位正常工资。
四、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应聘人员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学历。
3.应聘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2002年11月至1985年11月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辅警岗位身高不低于163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勤务辅警岗位的人员裸眼视力不低于4.8。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6.面向全国招聘,户籍不限。
(二)加分条件:
1.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给予笔试加分3分,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每次给予笔试加分3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给予笔试加分6分;
3.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加1分;
4.同时符合多个条件的,最高加分不得超过6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精神病史,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本人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为失信黑名单的。
7.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大于5厘米)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0.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1.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调整或不听从管理使用单位指令的。
12.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聘用情形的。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报考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富宁县公安局五楼511室,联系人:范媛萍,联系电话:0876-6128210。
(三)相关程序
1.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查询方式
(1)到报名点咨询;
(2)关注“富宁警方”微信公众号查看《2020年富宁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2.报名流程
报名人到富宁县迎宾路人民银行打印本人征信报告→持本人相关证件、证明到报名点(富宁县公安局五楼511室)报名→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测量身高、体重、视力,检查体表→尿样检测(检测是否为吸毒人员)→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的,提交报名材料。
需提供材料如下:(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加分事项证明材料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2)近期正面白底免冠1寸照片3张;(3)到富宁县公安局政治处五楼511室领取《2020年富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进行填写。
3.资格复审
富宁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富宁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招考流程
此次招考综合分值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占20%、笔试20%、计算机应用测试20%、面试40%。
(一)体能测试(20分)
体测时间:2020年11月13日—14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测试结束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二)笔试(20分)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6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通过体能测试后,对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言语表达与文字写作能力。
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碳素笔等考试工具。
(三)计算机应用测试(20分)
测试时间:2020年11月17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测试内容:计算机基本操作知识。
(四)面试(40分)
面试时间:2020年11月1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面试比照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简化流程和降低难度开展。
(五)体检
体检时间:2020年11月19日—20日
报考人员自行到富宁县人民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政审
政审时间:2020年11月20日—22日
报考人员自行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对考生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为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个人征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富宁警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报考人须确保通讯畅通,以便与其联系;因报考人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八)聘用
根据招聘人数,对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按规定程序与富宁县公安局订立劳动合同,安排富宁县公安局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在合格以上档次的继续聘用,重新续签聘用合同。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其他说明及要求
辅警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未尽事宜可向富宁县公安局政治处辅警招聘办公室咨询,联系人:范媛萍,咨询电话:0876—6128210。
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告由富宁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后续补充公告或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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