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现将2014年陇川县教师资格申报和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证的范围和条件
凡报名人员当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且户口在陇川的中国公民,可依法申请并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必备的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身体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条件,严格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可登陆云南教育厅网站查询。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教师资格证申报主要流程:网络申报→现场确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领取教师资格证。
(二)申报时间:2014年4月15日至2014年5月26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络申报,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申报系统,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上传个人正规照(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zhaopian.jpg。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期正面免冠蓝色底板照片),并到陇川教育信息网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及《云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三)现场确认:6月1日至6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非师范类人员、社会人员,现场确认时报名、交费。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填报后格式统一用A3纸网上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国民教育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云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
5.户籍所在街道(社区)、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盖章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6.“二级乙等”(含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少数民族申请人可提交“三级甲等”及以上测试等级证书)。
7.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一寸蓝底彩色照片一张,照片必须与网络上传照片一致。
8.属于全日制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可免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但需提交:(1)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在学期间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须有本人姓名)原件加盖公章各一份。(2)在学期间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完整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属于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人员,均不可免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应提交: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提交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正规照)申报;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报名,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请在网络申报时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三)网络申报时,在填写个人信息前请仔细阅读《网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及相关提示,在网络填报截止时间前认真核对所填信息,超过网报时间将无法更改。详细记录注册时设置的密码。
(四)选择所学专业时,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相同的专业。如所有的类别中没有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的专业,在类别中选择相近的专业即可。申请任教学科(课程)选择,按承担课程类别选择填写。
(五)个人简历中须出现工作单位,并从现在开始往前推三个简历段,务必要出现三个简历段,如:
起止时间 单位 职务 证明人
200X年X月至今 XX单位 教师 XXX 199X年X月至199X年X月 XX大学 学生 XXX
198X年X月至199X年X月 XX高中 学生 XXX
(六)一般情况下,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
(七)收测试费标准: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规定,申请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每人收测试费180元。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工作安排
(一)测试方式:测试采取分科目说课的方式进行,按抽取的顺序号抽课题后到指定备考室准备30分钟,说课在15分钟内完成。评委由7人组成,取7位评委给的总分平均分值为测试成绩。
(二)测试教材: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说课教材为现行陇川县第一中学高一年级下学期教材;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说课教材为现行陇川县民族中学初三教材;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说课教材为现行陇川县第一小学六年级下学期教材;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说课教材为现行陇川县第一示范幼儿园大班下学期教材(教材由参加测试人员自备,也可在抽课题时由测试小组提供)。
(三)测试时间:6月11日上午8:00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到陇川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一楼教室抽取测试时间顺序号,参加测试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场。
(四)测试地点:陇川县教科中心一楼教室
(五)测试成绩公布:6月11日公布测试成绩。
(六)测试纪律要求: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要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提前30分钟到场并在休息室等候,抽说课课题后到指定的准备室备课,进备课室可以携带教辅资料,但进入说课室只可带自己在30分钟内准备的说课稿及课本,不遵守纪律者一经发现以作弊处理。
五、发放教师资格证:7月10日以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领证人员需认真核对数据、若有错误及时修改,逾期不再受理。
陇川县教育局
2014年4月10日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
附件2:思想品德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