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最基本要求,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管理,严格依法认定,确保我县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云南省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14】3号)、《德宏州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德教发电【2014】4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人员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盈江县行政区域。
二、相关要求
根据《云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应该具备如下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分别具备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分别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1.普通话等级要求:由于我县属少数民族聚居边境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1)承认有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国家认可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2)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云南省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若能提供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则可以免试。否则,和非师范毕业生一样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缺乏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非师范毕业生或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均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附)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全国有效。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我省进行申请时,无需再参加考试;对于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可以直接面试;对于笔试单科成绩合格者,仍需参加我省组织的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三)收费标准:
1.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6号)每人次180元执行。
2.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6号)每人每科次30元执行。
四、工作程序
(一)教师资格认定步骤流程图:
(二)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地点 | 网站 | 申请人携带材料 |
4月10日以前 | 发布公告 | 盈江县教育局 | 盈江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 |
4月15日—5月26日 | 网报 | 中国教师资格网 | ||
4月30日—5月27日 | 现场确认 | 盈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 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 | 四个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1、毕业证;2、普通话证;3、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4、身份证 三种表格: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3、《体检表》一式一份。 |
5月25日—5月31日 |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公告成绩 | 另行通知 | 盈江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 持《受理凭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
6月1日—6月6日 | 认定、证书打印 | 盈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 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 | |
6月7日—6月30日 | 发放 | 盈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 申请人持《受理凭证》到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
五、注意事项
(一)网报前必准备两种照片:
一张彩色电子正规照片,像数规格为114(宽)×156(高),网报时提交;
(2)实物相片规格为小二寸彩照3张。
(二)表格及复印件纸张规格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双面打印。
2.证件复印件、《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体检表》统一用A4纸打印。
(三)体检:
网报结束后,及时和盈江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领取《体检表》,自行到县人民医院及以上进行体检。
(四)申请人一年只能申请一次教师资格认定,一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187176
联系人:盈江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 板华强
为了方便联系,请你加入”申报”群,QQ群号:252575742。
盈江县教育局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