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乡人民政府扶贫办补招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因工作需要,盘龙乡人民政府现向社会公开补招非编制内社会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热爱工作。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毕业证。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WPS等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一)合同期工资待遇:每月2800元及“五险”(单位缴纳部分),乡人民政府负责考核及聘任相关工作(考核聘任具体事宜由扶贫办负责解释)。
(二)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交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五、报考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不含周末)。
(二)报名地点
盘龙乡人民政府扶贫办,联系电话:0876—3655011。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3份(在砚山政务网招聘公告下方下载),近期免冠白底1寸照片3张。经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面试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公布。
七、用工方式
劳动合同有效期2021年6月30日。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间,个人考取企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被录用以及本人提出申请经盘龙乡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乡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接受乡纪委和社会监督。
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9日
来源:http://www.yanshan.gov.cn/zfxxgkqcscxx/zfxxgkzn322/zpxx1/content_5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