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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日期:2021-06-01] 来源: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始建于1955年,是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云南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云南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连续十二年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一等奖”,连续三年荣获全国涉林职业院校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被云南省教育厅确定为云南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是我国西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林业类高等职业院校。

一、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758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 制:三年

二、办学地址

学校有金殿校区和杨林校区两个校区。学校对两校区实行统一管理,2021级专科生的校区分布按照我校两校区建设规划和办学实际确定。

金殿校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87号。

杨林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职教园区文海路。

三、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

(1)学费:执行学分制收费,修满学业学分及素质学分的学生可在3-5年内毕业;收费标准按5000元/年•人预缴,以“学年初预缴,学年终核算,毕业季结算”的方式结算。

(二)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标准收取,400—800元/年·人。

四、招生录取

(一)考生须参加以下三类考试中的一类:一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二是参加云南省组织的中职毕业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三是云南省考生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按照《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规定执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详见学校官网)。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统一录取。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区)的招生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六)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上云南省划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报考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高尔夫碧柏特色班)的考生,男生培养的方向为高尔夫教练,身高需1.75m以上;女生需操作高尔夫电动车,身高需1.56m以上。

(八)报考林业技术(中加交流项目)、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中加交流项目)的考生,应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九)招收云南省部分州市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瑶族、景颇族、藏族、纳西族(摩梭人)15个特有民族考生,被特有民族大专班录取的学生享受5000元/年的学费及4000元/年(分二至三个档次发放)的生活补助。按照招收民族划分录取指标,生源定向到州市:昭通(苗族2)、文山(苗族2、瑶族1)、红河(苗族1、拉祜族1、瑶族2、布朗族1)、普洱(拉祜族4、佤族2、布朗族1)、西双版纳(布朗族2、基诺族3)、临沧(拉祜族1、佤族2、布朗族2、德昂族1)、保山(傈僳族1、阿昌族1)德宏(景颇族2、阿昌族2、德昂族3)、怒江(傈僳族2、普米族2、怒族2、独龙族2)、迪庆(藏族2)、丽江(普米族2、纳西族(摩梭人)1)。如本地生源不足,计划可调整到其他地区并尽可能按民族指标完成招生计划,如本民族生源不足,可按分数排序录取其他少数民族考生。

(十)凡被我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云南省水库移民考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享受8000元/年的学费及生活补助。

五、奖励及贫困资助

根据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学校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奖、助学金规定。每年为品学兼优、达到标准的学生,给予国家级、省级、校级的奖学金;为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国家助学金、校级助学金,并吸纳社会爱心企业资助困难学生;同时设立多个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和勤工俭学生活补助,每年惠及学生达到80%以上。

六、毕业证书

学生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和考核成绩合格,学分量及学分结构符合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871-65015527(兼传真)

监督电话:0871-65010122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87号

邮 编:650224

邮箱:ynlzzjb@126.com

公布招生章程网址:www.ynftc.cn/zsxxw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来源:http://www.ynftc.cn/zsxxw/zszc/content_1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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