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大理市公共汽车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共汽车公司)和大理苍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苍山生态旅游开发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17人。按照《大理市国有企业招聘员工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公共汽车公司
(一)公司简介
市公共汽车公司成立于1978年3月,1997年4月改制为大理市公共汽车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主管部门为大理市交通运输局。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目前,公司营运车辆为306辆,经营21条公交线路,线网总长度210公里,是国家“五一劳动奖状”获得企业。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市公共汽车公司招聘合同制员工11名:
1.汽车运用工程及相关专业2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26周岁及以下,限男性;
2.计算机应用及相关专业3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6周岁及以下;
3.人力资源管理专业1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6周岁及以下;
4.文秘、中文专业2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6周岁及以下;
5.法学专业1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6周岁及以下,限男性;
6.财务管理、会计专业2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6周岁及以下。
二、苍山生态旅游开发公司
(一)公司简介
苍山生态旅游开发公司是经大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国有企业,主管部门为大理市苍山保护管理局。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主要负责苍山生态旅游开发,苍山景区、景点经营管理。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苍山生态旅游开发公司招聘合同制员工6名:
招聘岗位为售票员、检票员、治安巡防队队员,其中男性5名,女性1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旅游管理、市场营销、治安管理、刑侦、法学、计算机应用、财会、英语、文秘、汉语言文学、公共关系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28周岁及以下,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限大理州户口。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三)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报名人员须经招聘工作小组人员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每个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准确填写《大理市2014年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合同制员工报名表》(表格到报名点领取)。
(一)报名时间:9月25日—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1.报考市公共汽车公司岗位的人员,到市公共汽车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名。地址:大理市下关鹤庆路50号;联系人:张雄斌;联系电话:0872-2192139;
2.报考苍山生态旅游开发公司岗位的人员,到苍山生态旅游开发公司办公室报名。地址:大理市下关榆祥路111号四楼;联系人:朱毅;联系电话:0872-2289977。
(四)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小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招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报考者笔试准考证。
六、统一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 100分,笔试内容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命题、评卷;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一)报考市公共汽车公司人员,以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不超过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报考苍山生态旅游开发公司人员,男性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超过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女性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超过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时间、地点及医院按相关规定确定。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的要求,由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相关表格,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核准,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薪酬福利待遇
执行企业薪酬福利制度。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由市纪委派出城市经济部门工委、企业工委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城市经济部门工委:0872—2174389
企业工委:0872—2311027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招聘资格。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二)注意往返途中的安全;
(三)报名后,请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大理市2014年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合同制员工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大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