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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曲靖市委宣传部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日期:2021-07-13] 来源:曲靖党建网

中共曲靖市委宣传部

2021年公开遴选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7﹞43号)要求,按照《曲靖市市直机关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中共曲靖市委宣传部2021年公开遴选所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情况

根据《曲靖市市直机关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市委宣传部对遴选岗位综合管理岗(2021002)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进行了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情况详见附件。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与地点

2021年7月18日(星期天)下午14:30,曲靖世纪花园大酒店主楼三楼(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与东星小区交汇处)。

(二)面试方式

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面试程序

1.请面试考生于7月18日下午14:0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候考室(曲靖世纪花园大酒店主楼三楼3号会议室)报到,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收取考生手机,并宣读考生纪律要求。

2.通过抽签决定考生面试顺序号和小组面试顺序。

3.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曲靖世纪花园大酒店主楼三楼5号会议室)等待。考生的面试成绩经计分员、监督员、主考官签字确认后,待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在候分室张贴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及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的排名情况,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如遇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曲靖市市直机关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疫情防控精神和要求,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面试当天,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按照指引进入考点候考场所。在考点入口、进入候考室查验身份时须解除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待查验完毕后须立即戴回口罩。在面试考场面试时须解除口罩,待离开考场后须立即戴回口罩。

(二)各位报考人员须在7月15日至17日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曲靖市委宣传部干部科(联系方式:0874-3122025)。面试当天须持彩色打印的“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考点入口处进行疫情防控核查,核查通过后,纸质打印的“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须交考点入口处工作人员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面试。

(四)“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考生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防疫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五)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六)“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七)如果有考生须进入防疫备用考场参加面试,则报考同一招考职位的其余考生面试工作同步进行调整,由同一组面试考官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对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因酒店门口道路施工,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候考室报到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饰。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前,通讯工具、物品等统一交工作人员代为保管,并将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交工作人员校验。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

(五)考生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时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不得将任何书籍、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六)考生进入考场后,要遵守纪律,尊重考官。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

(七)面试结束后,应试人员不得返回考场和候考室,应到候分室等候宣布面试结果,保持安静,不得大声议论。

(八)对违纪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面试结束按程序在曲靖党建网发布面试后有关事项公告。

监督电话:0874-3133063;咨询电话:0874-3122025。

附件:中共曲靖市委宣传部2021年公开遴选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002岗资格复审情况

中共曲靖市委宣传部

2021年7月13日

来源:http://www.qjdj.gov.cn/news/a/202107/04314843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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