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云南中医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2010年修订)》等文件中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突出对专业技能、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保证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
二、组织管理及职能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审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各二级学院招生计划名额,审定二级学院提出的拟录取建议名单。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二)学校招生录取纪律监察工作组(简称“招生监察工作组”)负责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招生监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监审室。
(三)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审核各二级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建议名单;负责组织推免生复试英语听力的命题、试卷保管、评阅及考务工作;负责推免生复试科目命题、试卷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推免生体检工作。
(四)各二级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简称“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院长担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研究生导师和工作秘书组成,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五)各二级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察小组(简称“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组长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招生监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组审批。招生监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本学院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
(六)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制定的推免生复试方案,制定各二级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处备案。
2.确定学位点复试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复试组成员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秘书1人,名单不对外公开。复试组成员原则上以硕士生导师为主,若导师不够,可由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有较高学术造诣、作风正派的相关学科骨干人员参加,复试组成员按相关要求执行回避制度。
3.负责召开学位点复试组会议,对学位点复试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确保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4.通知推免生复试时间及地点;审查复试推免生资格;
5.负责综合素质测试的命题、测试和评分;
6.负责英语口语测试、专业英语测试;
7.审核复试推免生的综合排名、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负责将名单报研究生处和监审室审核,进行公示;
8.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推免生做必要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10.组织推免生按相关规定参加体检;
11.确定待录取名单,填报《2015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成绩汇总表》(附件1),经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处和监审室审核,经审核批准后,各二级学院向推免生公示复试结果及待录取名单。
12.负责待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帮助推免生解决困难。
三、复试工作
复试工作是对推免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是录取推免生的重要和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确定复试人选
1.参加复试的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推免生最终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二)组织考生复试
1.审查复试推免生资格
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查推免生复试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上需有学生信息和每学期注册情况)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5)《云南中医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6)《云南中医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7)《云南中医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表》
(8)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各二级学院必须在考生复试前对以上审查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审查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存留备查,招生工作小组完成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后,需将审查情况书面报告交研究生处备案,对审查资格不符的推免生应提出不予复试的具体书面意见。
2.领取复试相关表格
推免生到各二级学院领取《复试通知书》,填写《云南中医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复试登记表》(附件3)。
3.复试的内容、形式和具体要求
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安排组织所辖学位点进行推免生复试工作。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复试,可同时进行,分类复试。
复试的内容包括英语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测试占复试总分的30%,综合素质测试占复试总分的70%。复试成绩以总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英语测试
英语测试包括英语听力测试、英语口语测试、专业英语测试。
英语听力测试占英语测试成绩的80%,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实施,国际教育学院和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配合落实。英语听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对英语基础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以及口语表达能力。
英语口语及专业英语测试占英语测试成绩的20%,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由各学位点复试组负责组织实施。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由基本素质考核和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两部份组成。
①基本素质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
主要考核考生的文化素质、科学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跨学科考生须侧重考察所报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及能力。
②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本专业相关知识及技能掌握的广度和深度,对相关知识及技能掌握的程度和水平。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科特点自定,分数占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的30%。除少数难以进行考核的基础理论学科外,一般应进行实践环节的考核。
综合素质测试要求:每个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各学位点复试组成员记名打分并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进行现场记录和全程录音。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后须由考生签字确认,妥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考核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各学位点复试组成员应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每一位复试考生做出客观的评价,写出评语,量化评分。考核结束后,当即形成考核结论、评出得分,各学位点复试导师签字,秘书收集并整理后,交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和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组长审核后签字,并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汇总。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及各学位点复试组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及各学位点复试组可采取与考生面谈等多种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学校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
(1)体检医院为云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协调体检工作,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推免生参加体检。
(3)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和体检结论,对推免生提出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的明确意见。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原则与程序
本年度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按一个批次进行。
(一)确定待录取名单
1.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计算出每位考生的复试考试总成绩,分学科专业,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和确定待录取考生。
2.若某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的计划已满,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申请跨专业调剂录取时,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3.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笔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论等四个方面提出待录取意见,分为:
(1)复试合格,待录取;
(2)复试不合格,建议不录取。
4.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完成复试面试工作后,填写《2015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成绩汇总表》(附件1)和《2015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待录取名单》(附件2)。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工作组办公室审定同意后,方可向推免生公示复试结果及待录取名单。
5.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推免生完成网上待录取确认工作。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不点击确认待录取,视为自动放弃,二级学院可根据复试结果排名顺序录取其他考生。
(二)确定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处汇总审查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的待录取名单,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后,送学校监审室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招生监察工作组组长审定后,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最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录取
在教育部下发录取名单后,研究生处向推免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信息公开
研究生处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推免生招生计划、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信息。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天。公示结束后,研究生处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未经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推免生不得录取。
六、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保密要求
复试英语测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综合素质测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其保密工作按照《云南中医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保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回避制度
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参加复试者,应予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监考要求
英语口语及专业英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时,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每位考生的测试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录音并刻录光盘后,经组长签字、研究生处及监审室负责人签字密封后,交由研究生处和监审室存入学校保密室保管备查。测试过程中各学位点复试组成员要认真填写各项复试记录表。各学位点复试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
(四)复试的监督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招生工作监察组和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程、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五)复试的复议
若出现特殊或争议情况,需要另行解决时,应由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提出,报研究生处和监审室,由学校招生监察组审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主任批准。
七、负责
(一)本工作方案由云南中医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监督电话:云南中医学院监审室0871-65918263。
监督电子信箱:ynzyxyjjss@163.com
监督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路1076号云南中医学院崇德楼41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