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瑞丽市委政法委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缓解疫情带来的就业压力,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中共瑞丽市委政法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察,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后勤服务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受疫情影响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城镇困难群众或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非瑞丽籍中国人员在瑞丽居住满6个月,无稳定就业、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的,可向居住地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结合需求安置,由用人单位提供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三)优先安置以下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的,现仍在一线的疫情防控人员。
2.符合安置条件的,因病、因学、因残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和民政低保户。
(四)有以下情形的,不予以安置。
1.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违法违纪行为的;
2.财政供养人员(包括村委会、社区干部);
3.省州单位、银行保险机构及其他国有企业职工;
4.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不包括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5.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公益性特岗已安置的;
6.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人员;
7.有雇佣工人的个体私营业主、企业法人代表;
8.有房租、地租等租赁收入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纳入安置的。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报名表、一张一寸彩照(附电子版)、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可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申办)、学位证、身份证、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2073392926@qq.com。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
3..资格审查。中共瑞丽市委政法委对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
(二)面试
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由市委政法委面试领导小组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方式届时具体通知。
五、补贴标准
给予安置人员1500元/人·月的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
六、安置期限
截至2022年6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中共瑞丽市委政法委(瑞丽市建设路12号,中共瑞丽市委四楼办公室)联系人:陆文倩,联系电话:13759211992。
来源:http://www.rl.gov.cn/rsj/Web/_F0_37_4SHKLPBLFF9FBA6CBA3D4D6F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