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补充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人才队伍基础,提高工作服务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执法辅助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按照体检结果、组织考察情况确定录用人员。
三、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
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辅助人员
2.招聘人数:
执法辅助人员2人
3.工作地点:
官渡区2898号国投大厦1213办公室
4.岗位性质及薪资待遇:
(1)劳务派遣制,由劳务中介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再由用人单位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工资待遇:4500元/月(含个人五险部分)。其中工作每满一年加50元工龄工资;绩效工资2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福利待遇等严格按照统一标准执行。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
好,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至2003年出生);
4.文化程度: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有写作专长者优先);
5.无不良嗜好(无酗酒、吸毒等不良记录);
6.思想品德优良,有大局意识,服从管理;
7.自愿从事执法大队相关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5.现役军人;
6.在校学生;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及电话
请将个人报名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邮箱:1828778579@qq.com。
联系 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165956
通信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身份证原件图片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图片1份
(4)就业失业登记证
(5)《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辅助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应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行程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及行程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
2.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比例不低于2:1,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安排为准。
3.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由执法大队和劳务公司共同参与。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最高者排前。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察和政审由用人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聘用
试用期满后,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就业人员需持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已就业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监督。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应聘、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共计2名,经报名、体检等环节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时,另行制定招聘方案后组织实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公告批准后如与上级新规定、新政策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附件:《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辅助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官渡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11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km.ynzp.com/infos/119707.html?IsHide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