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人民医院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缓解疫情带来的就业压力,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瑞丽市人民医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城镇公益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岗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学历条件:初中及以上学历。
4.性别及年龄条件:男性,35周岁及以下。
5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从事参与医院网格及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若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5日
3.报名地点:市医院人事科电话:4125566
(二)招聘方式
考核组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包括仪表仪容,语言表达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等)进行考核。
(三)公示
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本次招聘的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协议期限为6个月(含试用期一个月)主要从事医院网格、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若试用期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经医院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1500元)
瑞丽市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rl.gov.cn/rsj/Web/_F0_37_4TIETZPS840B8CDD796D46A6B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