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遴选人数:14人
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8日18:00。
本次遴选采取电脑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837。
2021年怒江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怒江州公务员局决定统一开展2021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州级机关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职位。详见《2021年怒江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州机关(不含省属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全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省属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报名人员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或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各遴选职位年龄要求为准。
(7)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及岗位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报名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怒江党建网(https://www.njzdj.gov.cn)查询。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可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步骤如下:
1. 组织推荐。报名人员登录怒江党建网下载、填写并打印《2021年怒江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县(市)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组织推荐要坚持基层导向和队伍稳定相统一,保持适度规模,强化党组织推荐把关作用,着力推荐熟悉基层情况,符合上级机关要求的优秀人才。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应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进行把关,对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名。
2. 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8日18:00。
本次遴选采取电脑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837。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各遴选机关收到报名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后,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报名推荐表》的报名人员,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2021年12月28日18:00,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未提交材料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以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职位裁减及调剂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每个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州委组织部对遴选职位进行裁减或取消,并于2021年12月29日在怒江党建网公布职位裁减及职位取消情况。对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人员须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重新发至改报遴选机关指定邮箱,于2021年12月30日9:00至18:00提交报名材料,由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2年1月5日至8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1. 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笔试在泸水市设置考点。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进行调整,届时将通过怒江党建网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一致)、准考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笔试。
2. 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在怒江党建网发布的公告中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面试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工作需要,遴选机关也可组织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1.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遴选机关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3:1的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
2. 发布面试公告。各遴选机关通过相关网站发布面试(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一并发布)公告,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 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遴选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4. 面试组织。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确定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
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工作结束后,各遴选机关通过相关网站公布报名人员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加权计算,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
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工作结束后5日内,各遴选机关通过相关网站公布报名人员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遴选机关按照报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按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
(三)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州级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相关网站、本单位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公示期满、办理转任手续前放弃或不符合转任条件的,在本职位考察和体检人员中通过集体讨论产生递补人员,并再次进行公示。
各单位可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设置情况将在面试公告中进行说明。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州委组织部。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未设置试用期的,在报州委组织部备案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开遴选职位未明确具体职位领导职务或职级层级的,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七、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二)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要求详见《2021年怒江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敬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2.2021年怒江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xls
3.2021年怒江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20日
2021年怒江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 ||||||||||||||||||
职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 遴选人数 | 遴选范围 | 职位工作简介 | 年龄要求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政治面貌要求 | 其他条件 | 是否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 是否组织体检 | 咨询电话 | 资格审查地点 | 遴选机关电子邮箱 | 遴选机关网站 | 备注 |
33010001 | 州委巡察办、州委第四巡察组(各1名) | 综合职位 |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2 | 州内四县(市) | 从事纪检监察、巡察等工作 | 40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具有纪检监察、巡察、组织或审计(从事具体审计业务工作人员)相关岗位2年以上专职工作经历 | 是 | 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0886-3888581 | 州级行政中心A441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 | 104008017@qq.com | 州纪委州监委网址:https://www.njzjjjc.gov.cn/; 微信公众号:廉洁怒江 |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查纪检监察业务能力 |
33020002 | 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综合职位 |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1 | 州内四县(市) | 综合管理、行政事务 | 40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无 | 是 | 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0886-3625423 | 州级行政中心A426州委编办综合科 | 281159695@qq.com | 怒江党建网:https://www.njzdj.gov.cn |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查文稿写作能力 |
33030003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规范性文件科(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 乡科级副职及以下 | 1 | 州内四县(市) | 起草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对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 | 40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有乡镇(街道)和县(市)党办政办工作经历 | 是 | 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0886-3888642 | 州级行政中心A814州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 njzzfbzhk@163.com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https://www.nujiang.gov.cn/zfb/ |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业务能力和文稿写作能力 |
33040004 | 州委宣传部 | 干部科 | 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1 | 州内四县(市) | 负责部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新闻专业人员职称资格申报评审等工作 | 40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具有组织人事部门相关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 | 是 | 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0886-3628972 | 州级行政中心A315室中共怒江州委宣传部干部科 | 1273103824@qq.com | 怒江党建网:https://www.njzdj.gov.cn |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查宣传政策理论水平和文稿写作能力 |
33050005 | 州广播电视局 | 公共服务科(安全传输保障科) | 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1 | 州内四县(市) | 推进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体系建设,协助开展宣传、组织人事等工作 | 40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无 | 是 | 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0886-3626206 | 怒江大道20号怒江州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 njzgbdsj@163.com | 州广播电视局网址:https://www.nujiang.gov.cn/gbdsj/bmzz.html |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查公共文化服务和项目管理相关知识 |
33060006 |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 行政科 | 乡科级副职及以下 | 1 | 州内四县(市) | 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 40周岁以下 | 建筑管理类、建筑工程技术类相关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无 | 无 | 是 | 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0886-3622717 | 六库街道气象路10号办公楼306办公室 | njzzjj3622717@163.com |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s://www.nujiang.gov.cn/zjj/bmzz.html |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查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知识 |
33070007 | 州中级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三级法官助理或相应职级层次以下 | 1 | 州内四县(市)法院 | 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 40周岁以下 | 法学类相关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证及以上 | 否 | 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0886-3565512 | 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503室 | 1263347395@qq.com | 州中级人民法院:http://ynnj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 现任员额法官报考的,遴选后须退出员额 |
33070008 | 州中级人民法院 | 行政装备管理局会计 | 三级主任科员或相应职级层次以下 | 1 | 州内四县(市) | 从事财务会计相关工作 | 40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从事财务工作三年以上,具有省级财政二级预算单位财务工作经验,报名时需单位出具有关工作经验证明 | 是 | 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0886-3565512 | 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503室 |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查会计理论水平和财务预决算知识 | ||
33080009 | 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 综合管理职位 | 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5 | 州内四县(市) | 在基层职位,从事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矫治工作、指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性别限男性(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为男性戒毒所); 2.报考人员身份为人民警察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否 | 是,按照招录人民警察要求开展体检 | 0886-3623017 | 六库街道小沙坝村新村组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业务办公楼313室 | njzqjs@126.com | 州司法局网址:https://www.nujiang.gov.cn/sfj/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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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www.njzdj.gov.cn/2021/1220/212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