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州司法局决定向全州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岗位人数
选调西双版纳州司法局法制宣传科法律宣传员1名。
二、选调的范围
全州已登记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的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经历,近3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含称职),有1年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经历,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作风正派。
3、少数民族,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一是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未满的;二是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三是其他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的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务网(http://www.xsbn.gov.cn/Index.html)、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xsbnrc.cn/)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式2份,经所在工作单位初审同意盖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局政治部报名。根据报名情况,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低于1:3选调工作不再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司法局政治部(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98号州司法局501室)。
(三)资格审查。州司法局政治部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到州司法局政治部领取)。
(四)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前,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进入面试考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依序递补符合资格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的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
(五)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笔试及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范围。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司法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 系 人:高慧钰 周冬云
联系电话:0691-2146083 0691-2122207
监督电话:0691-2145524(州司法局纪委)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州司法局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