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招聘方案
一、公司简介
红河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系红河发展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15年9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1亿元,主要经营业务为美丽家园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易地搬迁扶贫等项目的投资业务,对州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各类扶贫项目土地开发经营,扶贫开发项目代建,水果、蔬菜种植销售,农产品、工艺品、加工、销售。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需求
此次共计划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岗位明细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工作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计划、公开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入职的程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且须具有对应的毕业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具备拟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绩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往届毕业生报名时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竞业限制人员及未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业人员的。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简章
根据本次招聘计划安排,本次公开招聘将在红河人才网、红河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方式:只接受线上报名,线下不设招聘点。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将求职简历发送至邮箱76329668@qq.com,并在简历中注明应聘岗位,简历通过后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核。
3.联系人:严老师
4.联系电话:13887352229
(三)资格审核
通过简历初选的竞聘者将电话通知时间进行资格审核,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应聘者,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资格审核所需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的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印章的同意报考意见书。
(2)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1份;
(3)近期蓝底背景免冠1寸证件照3张;
(4)报名时需填写提交《岗位报名表》1份(现场填报提交);
(5)其他与报名岗位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
公司将依据招聘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公司将对应聘者进行业绩能力打分排名,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和准确,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根据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根据资格审核通过者的业绩能力进行排名,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内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4.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人员必须在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3.面试结束后,将根据职位计划数和总成绩排名(业绩能力评价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应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的,空缺职务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红河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据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红河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考察的,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五、招聘结果
(一)经业绩评估、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经红河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批准并上报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备案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经红河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批准并上报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备案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红河人才网及公司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红河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按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四)报备
根据本次招聘结果,将向红河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上级单位报备本次招聘情况。
(五)待遇及管理
本次聘用人员入职试用期为1个月。转正后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红河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文件和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1、综合管理专员岗位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32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五险),转正4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五险),购买五险,享受国家法定假日休假。
2、运营主管岗位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44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五险),转正55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五险),购买五险,享受国家法定假日休假。
3、运营专员岗位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32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五险),转正4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五险),购买五险,享受国家法定假日休假。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各环节其他通知事项将在红河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红河人才网、红河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成绩公示。请应聘人员者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本招聘方案由红河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司研究确定。
红河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