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医疗保障局选聘15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维护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医保基金监管新格局,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麻栗坡县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聘15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踊跃参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方式及范围
(一)公开招聘。申请人根据医疗保障部门发布的选聘信息,自愿报名并提出书面申请,医疗保障部门进行审核选聘。
(二)特邀聘任。医疗保障部门协调人大办、政协办、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社区,推荐代表、委员及有关工作人员作为特邀聘任社会监督员。
(三)直接聘用。与麻栗坡县医疗保障部门有业务合作的保险公司医保审核人员,经合作保险公司推荐,直接聘为医保社会监督员。
二、聘任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勇于监督。
(二)热心医疗保障事业,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具有一定的政策法规知识。
(三)工作认真负责,民主作风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馈群众意见。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原则上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聘任时年龄不超过65岁。
(五)品行良好,无受刑事处罚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工作职责
(一)对医疗保障部门履行职能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情况进行监督;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条款,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进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若发现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违法违规线索,及时通过有关渠道向县医疗保障局反馈,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县医疗保障部门安排部署,参加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活动及相关宣传、培训及研讨等活动。
(四)主动宣传国家、省、州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医疗保障知识。
(五)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麻栗坡县医疗保障局反馈。
(六)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有履行配合医保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的义务。
四、聘任期限
社会监督员一经聘用,由县医疗保障局颁发聘书及社会监督员证,并对外公布。聘期三年,期满后根据情况续聘或另聘。聘期内义务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不领取报酬。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可选择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8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至17:30;网络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8月20日24:00。
(一)现场报名。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至麻栗坡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和政策法规股办公室填写《麻栗坡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办理报名手续(地址:政务楼19楼1902室)。
(二)网络报名。申请人自行下载附件填写《麻栗坡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发送至麻栗坡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电子邮箱(mlpxylbzjjjjg@163.com)。
六、审核流程
麻栗坡县医疗保障局对报名表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和筛选,根据申请人的综合素养、专业及从业经验、年龄结构、作风品德等情况择优选聘,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到期未续聘的则自然解聘。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6-3065058。
麻栗坡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7日
来源:http://www.ynmlp.gov.cn/contents/33/26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