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委政法委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委政法委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昆明市委政法委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铁路护路辅助岗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工作;
2.法定劳动年龄内(18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并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昆明市城镇区域户籍,已办理失业登记且认定为昆明市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类型如下: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和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
(3)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并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日到3月2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
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89号昆明国际会展中心老馆10号门1楼113室。
3.报名材料
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个人简历;
(2)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复印件, 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3)《云南省就业创业证》。
(4)就业困难认员认定材料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气质形象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
1.聘用人员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昆明市委政法委工作,日常管理由昆明市委政法委负责。
2.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社会保险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六、工作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七、其他注意事项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urEvfzw2GCBwrM2-sOW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