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富》世界500强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广泛客户的信赖,中国人寿财险保持了规模效益协调发展,打破了财产保险经营常规模式,综合实力步入财产保险行业前列。国际权威评级机构穆迪对中国人寿财险的保险财务实力评级为“A1”,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所有接受穆迪评级的财险主体中,财险公司初评结果处于最高级别。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4名劳务派遣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名,具体岗位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分配至云县和凤庆县。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谈的方式,根据面谈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有C1驾驶证及以上驾驶证或有自带交通工具者优先考虑。
8.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临沧市就业工作站”、“临翔宏华人力”、“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等多个平台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近期小1寸免冠照1 张。
1.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9日,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2.地点: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咨询电话:0883—2123566
18183885442(俸老师) 17608830993(唐老师)
18988328792(鲁老师) 18388907007(周老师)
邮箱报名报考者需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毕业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近期小1寸免冠照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投递邮箱:1293844386@qq.com(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与应聘岗位匹配性进行审核,从符合条件报名人员中根据报考者简历择优拟定进入面谈人员名单。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的方式。
进入面谈人选的确定办法
(1)资格审查符合的人员,每个岗位面谈开考比例数大于等于1:2时进行开考;
(2)面谈时如遇选用岗位数与实际面谈人数比为1:1时,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后可直接进入面谈,应试者的面谈成绩必须大于等于80分,才有资格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3)面谈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面谈结束后,面谈成绩将现场公布,并在“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适时公布。
(五)体检
1.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人员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录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采用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在“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和“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上公示。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3.试用。
(1)员工试用期原则为1个月。
(2)试用期人员在试用期间,可以随时提出辞职:试用人员如出现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身体条件和岗位技能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等情形,公司有权随时终止试用。
(七)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者方可与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用工,为期一年。期满由公司进行年度考核,如公司业务需要,考核合格者继续续签合同。
薪酬待遇
工资:5000元/月(基础工资+五险一金);试用期间工资按工资的80%计发。
四、严肃招聘工作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
2023年3月21日
附件:《报名表.xlsx》
来源:http://www.zghhrl.com/c-7-View_ID_6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