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招聘执法队员及
选任村(社区)青年人才公告
为全面加强辖区村(社区)后备力量及杨林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提高辖区干部队伍素质,切实选拔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及符合单位用人标准的优秀人才,最大限度发挥聘用人员岗位作用,经杨林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委托云南骐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聘选任村(社区)青年人才及执法辅助队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社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额和资格条件
(一)青年人才8人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群众公认,身心健康,热爱基层工作,综合素质较高。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自报名之日计算)。
4.杨林镇生源或具有杨林镇户口(城市社区不受户籍限制)。
5.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重听、色弱等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缺陷;沟通能力强,能够做好各部门岗位政策方针的上传下达工作。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需其它条件。
(二)执法辅助队员4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3.纪律观念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
4.限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自报名之日计算);户口不限。
5.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重听、色弱等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缺陷。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需其它条件。退伍军人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政治素质不高、组织观念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甚至公然对抗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侦查;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4.存在涉黑涉恶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的。
5.参与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参与聚众赌博、走私、吸食毒品,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参与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近5年中存在责令辞职、被罢免情形的;
7.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行贿人员名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具有长期外出、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等情况之一,不宜从事工作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条件要求的。
三、岗位职责
(一)青年人才
选任到杨林镇所属罗良、张官营、老余屯、龙保、官渡5个村(社区)各1名(杨林镇生源或具有杨林镇户口),文苑、西湖海、嘉丽泽3个城市社区各1名(不限制户口),共计8名。安排到村(社区)担任党委(党总支)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务,协助村(社区)“两委”开展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超过5年。
(二)执法辅助队员
执法辅助队员要求服从杨林镇人民政府招聘岗位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职责、作息制度、绩效考核等按照杨林镇人民政府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考生携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云南骐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嵩阳镇滨河苑D区1号,联系电话:0871-67922296。
(2)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关注“云南骐瑞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云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云南骐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资格审查表》、《云南骐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考生应聘诚信承诺书》,下载三个附件填写完成并亲笔签名后,附报考岗位其他所需材料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压缩成一个文档发至报名邮箱:3039323405@qq.com。(注:邮件主题、压缩文件、报名表均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所有文档扫描件保存为jpg格式),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报名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者,视为报名不合格。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近期两英寸白底彩色照片两张;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如:职称证书、专业等级证或职业资格证等);
(3)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需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4)其它相关材料,如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表彰奖励证书等;
(5)报名前一周内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
4.报名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应聘资料一经填报,不能修改,请务必慎重填报;
(2)以上岗位招聘开考比例为3:1;
(3)每名应聘者对自己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云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号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及招聘条件由代理招聘方专职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者由代理方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下一环节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即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试
应试工作由杨林镇人民政府委托云南骐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其间由委托方指派纪委、组织、人事现场监督。
1.笔试
(1)方式和范围: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机构命题和阅卷。考试范围:主要测试应试者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公文应用写作等知识能力。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
(2)时间和地点:代理招聘方待资格审查结束后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3)笔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自行打印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到现场进行身份确认,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4)根据本次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均参加笔试环节,参加笔试人员全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最终纳入综合成绩计算;
2.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由考生签字确认,占总成绩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注意事项: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或短信方式告知代理招聘方。缺席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计划招聘岗位人数按参加招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五)体检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体检地点、时间由代理招聘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云南骐瑞人力资源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随即安排上岗。
注:本次招聘全流程中的每个环节的成绩及入围名单均在“云南骐瑞人力资源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上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1.青年人才
(1)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委托单位进行任职资格联审、考察,并根据上级青年人才选任相关规定进行聘用。
(2)工资待遇
青年人才薪酬待遇按照相关上级文件精神,参照本地村(社区)“副职”标准执行。
2.执法辅助队员
(1)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参照杨林镇人民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录用办法,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杨林镇人民政府相关岗位工作,同时由镇政府根据人员情况,进行工作安排、业务培训及岗位管理使用,拟聘用人员负责做好新旧工作交接、档案资料交接。
(2)工资待遇
执法辅助队员薪酬待遇参照杨林镇人民政府编外聘用人员薪酬体系执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2000元/月(不含保险),试用期满留用人员工资待遇4000元/月(不含保险)。
(八)递补
因体检环节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及聘用环节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看公告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单位、代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应试人员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应当回避。
六、重要提示
本次内部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代理方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举报电话:0871-67922296。
招聘单位: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云南骐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3月27日
来源:http://www.kmsm.gov.cn/c/2023-03-28/65979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