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云南省澂江县公证处于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一日澄江县人民政府发文启用印章设立的行政单位,二00四年由行政体制改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经费来源自收自支,实行企业管理,核定事业编制三名,核定公证员配额三名。现有公证员二名(退休聘用一名),公证员配额空缺一名,公证员助理空缺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的证明机构。其职能在玉溪市区域内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引导公民、法人正确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主义法制,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制止不法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业务类别为:国内、涉外。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良好的职业素质、敬业奉献精神。
2、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澄江县公证处 | 公证员助理 | 1 | 专科 | 法律 | (1)法律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201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己通过放宽合格分数线为310分并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 (3)年满23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超过32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执业满3年的律师放宽到40岁(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1 | 本科 | 法律 |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满2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超过32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执业公证员可放宽到45岁,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1、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须本人到场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1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澂江县公证处 联系人:资有能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①《澂江县公证处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法律职业证书》(若有);
④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⑤诚信承诺书一份;
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时,需同时携带原件进行核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录过程。
四、考试的方法、范围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不举行笔试、综合考察、直接面试。
综合考察加分条件及办法:近二年参加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低于280分加3份,取得《法律职业证》C类加5分,取得《法律职业证》A类加10分,取得法学硕士学位证或其他专业博士学位证的加10份,执业公证员(国内)加15分,执业公证员(涉外)加15分。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的注意事项: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五、考察录用
(一)组织考察:由司法局、公证处组织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择优确定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二)体格检查:由司法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格检查。
(三)择优聘用: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由司法局、公证处研究决定试用人员名单。
(四)试用聘用:经综合评价确定试用的,由公证处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并能承担其岗位工作的,由本人提出申请,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不能承担其岗位工作的,将不进行聘用。
六、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并按规定为其交纳五种社会保险;取得公证员资格后,按公证员工资办法执行。
七、纪律监督
采取自愿报名、“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面试的方式,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由司法局、劳动就业局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招录资格。
澄江县司法局电话:0877-6911812
澄江县劳动就业局:0877-6224009
云南省澂江县公证处0877-6911460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