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
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云财会考〔2014〕18号)要求,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15年9月12日—13日举行。现将曲靖市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级财政局负责。各县(市)区财政局应指定专人负责报名工作,报名工作人员应尽快熟悉报名流程,设立报名热线电话,及时指导考生完成报名及网上缴费工作。报名中遇特殊情况,请联系市财政局会计科。
1、报名方式及网址
初、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为方便考生报名及上传照片,曲靖市设立2个人工报名点。
人工报名点1:曲靖财经学校成教科,地址为麒麟西路古城市场内,联系电话:3337156。
人工报名点2:现代会计培训,地址:曲靖市南宁东路云龙商务酒店二楼(五洲医院对面),联系电话:15752229636。
2、为服务考生,在全市设立报名咨询电话。
市本级联系电话:0874-3337156(财校成教科),联系电话:15752229636(现代会计培训)。
麒麟区联系电话:0874-3318862。沾益县联系电话:0874-3057651。宣威市联系电话:0874-7206201。富源县联系电话:0874-4612281。会泽县联系电话:0874-5686195。马龙县联系电话:0874-8880605。罗平县联系电话:0874-8227014。师宗县联系电话:0874-5752666。陆良县联系电话:0874-6226901。
3、初、中、高级考试报名时间
(一)初级资格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6日—1月23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5年1月25日。
(二)中级资格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日—4月17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5年4月19日。
(三)高级资格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日—4月17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5年4月19日。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
全市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后审),考生对自己的报名资格的真实性负责,在考试合格后按当地财政局的通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办理合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收费
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初中级按每人40元/科,高级按每人80元/科。考生报名交费后应打印报名信息及交费电子单据以方便查询及打印准考证。
五、准考证打印及其他事项
考生应于各级别考试前10天内到指定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考生须知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考试用品,按时参加考试(各人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市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县市区财政局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报名环节的工作,确保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29日
附件: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考级别 | 报名条件 |
所有报考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级资格报考条件 | 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
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 1、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
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 1、获得博士学位,会计师履职满2年; 2、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且会计师履职满5年; 3、大专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累计满20年,且会计师履职满5年;若大专毕业前已有中专学历或取得会计员资格的,20年累计工作年限可以从中专毕业或者取得会计员资格的时间算起; 4、中专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累计满25年,且会计师履职满5年;若中专毕业已取得会计员资格的,25年累计工作年限可以从取得会计员资格的时间算起; 5、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并受聘履职满5年以上。 |
报名注意事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2、港、澳、台报考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
3、因全部实行网上交费,考生对自行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取得合格成绩后再到各地财政局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资格审查中,财政部门应审查报考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特别是会计工作年限,不得突破规定年限,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