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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山市昌宁县西部志愿者招募公告

[日期:2023-06-04] 来源:青春昌宁公众号

共青团昌宁县委2023—2024年度大学生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23〕6号)及《共青团云南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青联〔2023〕10号)文件精神,2023年昌宁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招募工作正式启动。为选拔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我县基层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现将昌宁县2023-2024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昌宁县拟新招募2023—2024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35名。

二、招募条件

(一)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在校期间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重大疾病,能顺利完成服务期限。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六)有志于从事乡镇基层工作,有志愿奉献精神,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禁止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志愿者岗位,如出现同时录用情况将取消所有录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进行西部计划项目类别报考。已参加过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人员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参加第2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名);

2.在岗及离岗西部计划志愿者;

3.现役军人;

4.已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6.其他不宜录取为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情况。

三、服务期限及岗位设置

2023—2024年度志愿服务期为1年(从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志愿者达成继续服务意向的,可经昌宁县项目办向保山市项目办申请办理延期,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昌宁县西部计划服务岗位分为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等五个专项,90%岗位将设置在乡镇及以下。

四、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即日起至6月10日,报名人员可在微信公众号“云南青年志愿者”,点击“一部手机做志愿”系统进行注册、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填写报名表并选择昌宁县,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次性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报名人员选择昌宁县项目办进行审核,报名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会收到通知信息。

(二)组织选拔

1.昌宁县项目办对报名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2.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笔试由保山市项目办统一命题,昌宁县项目办具体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志愿服务精神,基本素质能力,逻辑与表达能力、常识判断等方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考号形式在共青团保山市委和“青春昌宁”等团属媒体、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招募县按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共青团保山市委和“青春昌宁”等团属媒体、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由保山市项目办指导昌宁县项目办具体组织实施。

(三)体检

按照拟录用岗位属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昌宁县项目办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内容参照《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执行,体检费控制在260元以内。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将及时进行调换补录。最终被录用的志愿者体检费由用人单位报销,因身体原因没有被录用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选岗结束后,昌宁县项目办将全县2023年拟录用西部计划志愿者名单在保山青年和青春昌宁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若公示无异议,将名单逐级报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审核。

(五)岗前培训

市、县两级项目办将组织新录用志愿者开展岗前培训。

(六)签订服务协议

培训结束后,由昌宁县项目办、志愿者、服务单位三方按照服务时长一年一签订原则共同签订《202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招募协议书》。

(七)报到

录用志愿者于2023年8月1日前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

(八)其他事项

确定录用人员在上岗前,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放弃协议,并出现西部计划岗位空缺,昌宁县项目办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录或调剂,具体补录或调剂事项另行通知。

五、政策待遇

(一)资金保障

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同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的社会保险。扣除个人社保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助不少于2800.00元/人/月(包含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志愿者商业保险由共青团云南省委统一办理,从省级财政配套经费中扣除;志愿者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统筹解决,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昌宁县项目办到昌宁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除享受以上经费保障外,用人单位为志愿者安排免费住宿,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二)优惠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须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六、重要提示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及招募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青春昌宁”微信公众号是官方发布西部计划招募相关通知的官方公众号。招募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因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请报考人员慎重决定是否报考,考试报名成功后,珍惜考试机会,不随意浪费考试资源;进入体检名单人员若放弃体检、招募资格等,必须提前2天向所报考岗位的县级项目办提交《云南省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放弃申请表》。

(四)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五)本次招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公告由昌宁县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招募县项目办电话咨询。

七、联系方式

昌宁县项目办

联系电话:0875-7130152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昌宁县项目办

2023年6月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iZpPKRtwmWI_evnofRb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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