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西双版纳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是州国资委、州发改委直管的一家公司,于2011年3月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由景洪市军粮供应站、勐海军粮供应站、勐腊军粮供应站合并成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军粮供应中心,2012年2月16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州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于2021年11月4日名称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军粮供应中心变更为西双版纳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出资人为州国资委,注册资金为: 166.4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2800571851247Q
二、招聘计划
(一)会计(1名)
基本条件与资格: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身心健康;
2.年满18-35周岁,财务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能熟练运用用友软件,具有良好的道德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熟悉会计相关法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本人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本人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景洪市嘎洒镇温泉路4号西双版纳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691-2712060/15012164057
网络报名邮箱:574388729@qq.com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报名需填写《西双版纳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持本人免冠近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络报名则需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报至574388729@qq.com。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笔试人员名单。此次招聘人数为1人,笔试名单不应少于3人。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确定笔试人员名单。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笔试面试服务,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每个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前三者,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以问答方式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主动放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在西双版纳就业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3、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中,综合成绩通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在版纳就业公众号公布。
(四)考察
1、考察人员:根据笔试、面试得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列,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
2、考察方式及标准:主要以被考察人员平时表现为准由西双版纳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由被考察人员填写《新聘用人员考察表》,并对考察人员个人档案和所提供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后确定最终考察结果。考察人选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五)体检
以参加考察的人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四、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面试、考察、体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人社部门巡视检查。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违纪行为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并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对违反面试、考察、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五)所有参加面试、考察、体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面试考察、体检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员的监督。对违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认真做好保密工作。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员在考场中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七)所有参加面试、考察、体检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碍于面试的吃请等活动。
咨询电话:0691-2712060(联系人:西双版纳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
监督电话:0691-2121526(西双版纳州国资委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科)
西双版纳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5日
附件:西双版纳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H-Z50litA9fgPfgO63N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