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报名工作已于2023年6月26日结束,经资格审查,现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安排
采用两轮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每轮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第一轮面试现场确认公布成绩,并公布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随即开展第二轮面试。
(一)面试地点及时间
时间:2023年7月6日;地点:红河州州委党校(知行楼)。具体面试安排情况如下: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在候考区进行资格复审,资料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且不再安排补考。请各位考生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
2.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3.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字);
4.应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
5.专业(职业)技术资格证书;
6.学术(科研、工作)成果及获奖励荣誉证书。
(三)面试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持个人身份证原件于上午8:00之前进入候考区等待资格复核和面试抽签,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达抽签地点,则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2.考生进入面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参加面试不要携带除手机以外的贵重物品,在面试前必须将与面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寄存到候考室并登记。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不得透露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5.考生个人面试结束后,请到考后等候区耐心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6.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回避。
7.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答疑
本公告公示期:2023年6月30日起至2023年7月5日止,若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事项存在疑问,请在公告期内致电:0873—3749409(李老师)。
四、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873—3728790(马老师)
五、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六、本公告由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docx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