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招聘2023年第三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以及《普洱市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经办规程》文件精神,切实帮助城乡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残疾人、贫困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现将澜沧县2023年第三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中一条: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4050”失业人员,即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失业残疾人员;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以上人员需办理城镇失业登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进行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共计1名,具体信息详见附件:《澜沧县2023年第三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一览表》。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8月4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学历证书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四、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填写《普洱市2022年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并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提交县就业中心综合窗口人员,工作人员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审核,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用人单位反馈人员资格审核结果。
五、公示及聘用
由县人社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结束之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附件:澜沧县2023年第三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一览表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附件:澜沧县2023年第三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一览表.xls】
来源:http://www.lancang.gov.cn/info/1833/588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