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绥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和就业愿望的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人员:
A.零就业家庭人员;
B.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C.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D.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E.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F.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G.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烈士陵园讲解员2名。
岗位要求: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备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思想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高中及以上学历,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
3、工作态度积极,热情。音质纯正,普通话标准,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功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4.其他不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3年7月31日前(上班时间)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民政局综合大楼215室)报名。
(二)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对求职人员进行审核。
(三)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最长不超过三年。
绥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7月25日
来源:http://www.suijiang.gov.cn/contents/4458/15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