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卫生健康系统
2023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将勐腊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附件1)。
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研究生教育专业学科目录2022年》(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对象和范围
1.2021-2023年医药类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
2.医药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3.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
(二)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
6.应聘者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在校学习期间必修科目挂科的;
2.在校学习期间选修科目挂科2次及以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被辞退的;
8.吸毒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网络报名
1.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规定的材料扫描成PDF发至勐腊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邮箱(mlwjrs@126.com),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2.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招聘通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9月15日18:00止。
(三)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请严格按以下顺序整理材料并扫描成PDF):
(1)《勐腊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应聘报名表》(附件3);
(2)毕业生个人简历;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在校期间各学期完整的真实学习成绩,须签署经办人姓名,加盖毕业学校或教务处公章,成绩单须提供学分绩点(成绩单须由成绩管理经办人签署补考、重修情况,并签名、加盖毕业学校或教务处公章);
(6)在校期间的获奖证明;
(7)在校期间奖惩情况、任职情况证明、社会实践活动证明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提供)。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应聘者,面试时须将本人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一式四份)带至面试现场(确定拟聘人员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2.应聘者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3.应聘者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应聘者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4.应聘者提供《勐腊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下半年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应聘报名表》时必须详细填写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招聘过程中若发生因电话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勐腊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受理毕业生提供的材料,按照考核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入下个环节的招聘程序。
(二)业绩考核
招聘考评组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统一对考生提交的成绩单及挂科情况、奖惩情况、任职情况、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进行业绩考核,业绩考核评成绩满分10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业绩考核评分情况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按业绩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业绩考核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技能面试成绩。
业绩考核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勐腊县卫生健康局官网(网址:https://www.ynml.gov.cn/wjj/wjj.dhtml)进行公示,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将及时联系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形式进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带至资格复审现场进行审验。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审核应聘者所取得、所持有的证件与招聘条件是否一致、是否合法有效;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专业技能面试考核。
(四)专业技能面试考核
1.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方式
专业技能面试考核采取现场面试、技能测试或专业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考评组现场评价、现场打分。
2.专业技能面试考核内容
由考评组现场确定该学科的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养、临床思维能力、病案分析能力、临床科研能力、医学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和应变能力等。
3.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成绩计算
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作为拟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的依据。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签订就业协议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人选。专业技能面试考核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拟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如应聘人员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岗位专业技能面试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拟确定为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
由勐腊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由勐腊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通过查阅档案、平台查询等方式,对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勐腊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在勐腊县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转公示链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勐腊县卫生健康局报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期间,由于拟聘用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招聘岗位专业技能面试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待遇政策
勐腊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的聘用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及勐腊县实施的相关政策享受工资、津贴、补贴待遇。
七、招聘纪律
(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者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招聘工作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重要提示
(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应聘者,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二)对违反考评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聘用人员在勐腊县内服务期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申请调离勐腊县或申请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的须按聘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以上规定将在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注明。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
(四)请应聘者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
(五)聘用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勐腊县卫生健康局0691-8125281
监督电话:
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8129178
勐腊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691-8122618
未尽事宜由勐腊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pdf
附件3:勐腊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应聘报名表.xls
勐腊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1日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
核准认定单位:西双极热州人力资源和抽会保障局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计划 招聘 人数 | 学历 性质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招聘条件 | 备注 | |||
学历 | 一级目录 (代码和专业名称) | 二级目录 (代码和专业名称) | 三级目录 (代码和专业名称) | ||||||||||||
劲腊县卫生健康局 | 劲腊县人民医院 | 药剂医生 | 专业技术岗 | 1 | 普通招生计划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 上 | 18至35周岁 | 研究生 | 10医学 | 1007药学 | 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 |||
2 | 动腊县中傣医医院 | 临床医生 | 专业技术岗 | 2 | 普通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8至35周岁 | 本科 | 10医学 | 002临床医学 | 100201K临床医学 | 2021至2023年毕业生 | ||
研究生 | 10医学 | 1002临床医学 | 2021至2023年毕业生 | ||||||||||||
3 | 中西医结合医生 | 专业技术岗 | 2 | 普通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8至35周岁 | 本科 | 10医学 | 1006中西医结合类 | 100601K中西医临床医学 | 2021至2023年毕业生 | |||
研究生 | 10医学 | 1006中西医结合 | 2021至2023年毕业生 | ||||||||||||
4 | 中医医生 | 专业技术岗 | 2 | 普通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8至35周岁 | 本科 | 10医学 | 005中医学类 | 100501K中医学 | 2021至2023年毕业生 | |||
研究生 | 10医学 | 1005中医学 | — | 2021至2023年毕业生 | |||||||||||
5 | 针灸推拿医生 | 专业技术岗 | 2 | 普通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8至35周岁 | 本科 | 10医学 | 1005中医学泰 | 100502K针炎推拿学 | 2021至2023年毕业生 | |||
研究生 | 10医学 | 1005中医学 | — | 2021至2023年毕业生 | |||||||||||
6 | 勐腊县第二人民医院 | 临床医生 | 专业技术岗 | 8 | 普通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8至35周岁 | 本科 | 10医学 | 1002临床医学类 | 100201K临床医学 | 2021至2023年毕业生 | ||
研究生 | 10医学 | 002临床医学 | 021至2023年毕业生 | ||||||||||||
7 | 影像医生 | 专业技术岗 | 2 | 普通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8至35周岁 | 本科 | 10医学 | 002临床医学 | 00203TK医学影像学,100206TK放射医学 | 2021至2023年毕业生 | |||
研究生 | 10医学 | 002临床医学 | 021至2023年毕业生 | ||||||||||||
8 | 口腔医生 | 专业技术岗 | 1 | 普通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8至35周岁 | 本科 | 10医学 | 1003口腔医学类 | 100301K口腔医学 | 021至2023年毕业生 | |||
研究生 | 10医学 | 1003口腔医学类 | 021至2023年毕业生 |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
核准认定单位;西双版纳州人力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计划招聘人数 | 学历性质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年龄 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招聘条件 | 备注 | |||
学历 | 一级目录 (代码和专业名称) | 二级目录 代码和专业名称) | 三级目录 (代码和专业名称) | ||||||||||||
9 | 动腊具卫生健康局 | 勐腊县妇幼保健院 | 临床医生 | 专业技术岗 | 1 | 普通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8至35周岁 | 本科 | 10医学 | 1002临床医学类 | 100201K临床医学 | 2021至2023年毕业生 | |
研究生 | 10医学 | 1002临床医学 | 2021至2023年毕业生 | ||||||||||||
10 |
动腊县勐仑 镇中心卫生 院 |
口腔医生 | 专业技术岗 | 1 | 普通招生计划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8至35周岁 | 本科 | 10医学 | 1003口腔医学类 | 100301K口腔医学 | 021至2023年毕业生。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 学历可放宽至普通招生 计划医学院校医药学类 专业大专毕业生,毕业 时间不限。 | ||
研究生 | 10医学 | 1003口腔医学 | |||||||||||||
合计 | 22 |
来源:https://www.ynml.gov.cn/rsj/19492.news.detail.dhtml?news_id=147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