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
实验室检测辅助性工作劳务外包人员招聘公告
为保障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工作,昆明玄同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招聘,以下岗位用工方式为劳务外包,享受同工同酬同待遇和晋升机会,服务单位为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 。
一、服务单位介绍
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以下简称质检站),成立于1984年10月,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盈利性的烟草及烟草制品、烟用辅助材料第三方检验机构,隶属于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领导,业务受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指导。2015年,质检站下设党政办公室、业务管理室、物理检测室、辅料检测室、化学检测室、烟气检测室、原料检测室。
为充实公司人才队伍,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
实验室检测辅助员3人
岗位具体条件:
1.年龄20—35岁,男女不限,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化学类相关专业,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2.具有实验室样品拆包、称重、整理、分装、邮寄;试剂整理;前处理;实验器皿清洗等相关辅助性1年以上工作经验,掌握分析检测样品前处理工作流程;熟悉实验室基本安全常识;
3.熟练操作计算机、实际操作动手能力较强,具备一定的资料分析处理能力。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此次招聘的人员与昆明玄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用工合同。
四、工作地点
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医路41号
五、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的专业或其他资格。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聘者的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学历学位证书需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5.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和调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规违纪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4.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或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
六、薪酬待遇及福利:
(1)月薪4000元/月,购买五险。
(2)朝九晚五,周末双休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5日,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打电话对接面试时间
2.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其他可以证明应聘人员能力的证书扫描,打包发至邮箱2013147314@qq.com,邮件标题统一设置为:姓名+专业+实验室检测辅助员, 联系人:何老师15368201212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按照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预审。如报名者条件均不能达到岗位要求,公司将继续延长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招聘。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相应原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的各种材料原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如出现下列情况,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资格: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查的;不能提供复审要求的原件,或材料不符合要求、不齐全、不清晰的;复审材料与报名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复审材料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三)面试
1.面试测评总分为100分,此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未通过审核的应聘者恕不另行通知;
2.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考察
对通过面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作为拟录用人员推荐。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应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规定项目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按照行业要求办理健康证,办理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健康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入职
1.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报到。
2.办理录用手续之前,拟录用人员如已有工作单位,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录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其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拟录人员自行承担。
八、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招聘详情、进度查询等有关事项将采取单一联系的方式通知报名人。报名人须确保通讯畅通,若因报名人原因无法联系、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及确定录用后3天内未报到办理有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报名人需根据报考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因信息、证明材料有误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承担;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昆明玄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5_a2SX_XGsi8BR5cioA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