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镇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额度的通知》(镇编字〔2023〕21号)、中共镇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外人员额度使用证明》(2023年12月12日)要求,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身份及所从事工作范围
本次招聘政府购买后勤服务人员,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主要从事会务接待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会务接待人员1名,限女性。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体适中,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高要求:女155CM以上;
6.自愿从事会务接待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8.符合事务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因违反劳动用工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调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后勤服务工作的;
7.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环节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携带个人简历,到镇康县县政府二楼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名,报名电话:14769093959李秀芹(办公室:6630026)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由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政审环节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参照《公务员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健康体检
1.经政审合格人员进入健康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参加聘用的资格。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环节
根据体能测评成绩综合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程序
公示期满后,对通过资格审查、政治审查、健康体检和在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报考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在合格以上档次的继续聘用的,续签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每月4000元(含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一)参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伪造本人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参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参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参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参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参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后果由参聘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名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镇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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