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切实缓解我市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不足的状况,在全市统一公开招聘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选聘渠道,经市招考领导小组批准,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计划,由昭通市卫生局组织实施招聘2013年市县区卫生系统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昭通市市县区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服从安排。
(三)具备用人单位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仅限临床医学类、中医类、中西医类、预防医学类、放射类、检验类、药学类等七大类卫生专业),身体健康。
1、市直卫生单位招聘对象为:原国家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参加一本、二本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三本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电大、函授、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成人自考大学本科毕业生不纳入本次招聘对象。
2、县直卫生单位招聘对象为:原国家重点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参加一本、二本、三本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电大、函授、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成人自考大学本科毕业生不纳入本次招聘对象。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的2010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有关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市直73人,昭阳区26人,鲁甸18人,巧家46人,盐津18人,大关29人,永善8人,绥江19人,镇雄44人,彝良16人,威信7人,水富10人,共计314人。(招聘岗位详见招聘简章)
(二)招聘时间和招聘地点
1、2013年5月4日
9:00—12:00报名 16:00—18:00笔试
地点:昆明医科大学
3、2013年5月9日
9:00—12:00报名 16:00—18:00笔试
地点:大理学院
注:报考中医专业、中西医专业的考生统一在昆明医科大学报名;已在昆明医科大学招聘完的岗位,在大理学院不在招聘。
(三)招聘有关事项
1、报名时,报名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每名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2、报名时必须持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的毕业生需有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二本以上的岗位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二本证明)、报到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免冠照3张。
3、此次招聘不受报名人数限制,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考生参加所报单位的岗位进行笔试、面试,遴选出优胜者进入政审、体检、考核。
(四)考试、考核、录用
1、笔试、面试。凡报名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方法采用笔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考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按照面试方案采取“交谈、提问、实践操作”等形式进行(市直单位根据笔试成绩原则按岗位数的1:2进入面试),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高低遴选出优秀者进入考察、考核(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则加试面试确定最终人员)。所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予以公示,并在办理录聘用手续时报送市人社局。
2、组织政审。政审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到毕业生所在系、班、学生处考察该生读书期间的表现。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市卫生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作为意向性拟聘用人选。
3、组织体检。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到市级及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检查,体检严格按照现行《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
4、政审、体检均合格者,于7月15日以前将所有资料报市人社局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后办理有关录(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该生正式签定一年期聘用合同(试用),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在30日内送人社部门鉴证。
5、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三、招聘组织纪律
(一)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到的笔试、面试,按照昭通市的有关考务、考纪严格规范组织。要做到精心组织,坚决避免工作失误,对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甚至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具体情况,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昭通市纪委、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事局等部门联发的昭市人通〔2003〕27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二)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录用工作,在卫生局发出报名、考试、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工作,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不准参加昭通市卫生系统组织的招聘考试。
四、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昭通市卫生局负责具体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整个录(聘)用工作,在昭通市招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市、县(区)人社、卫生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
(三)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全程参与,并加强指导和监督。
(四)已参加各类就业考试的人员可以参加本次考试,但对取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拟录用资格的人员,本次招聘均不再录(聘)用。
附件:
1.昭通市市县区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2. 昭通市市县区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试行)
昭通市卫生局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