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我县防震减灾工作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择优招聘一名有志于从事防震减灾事业的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报名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1、招聘对象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招聘岗位:监测预报岗位1名。
3、招聘条件
(1)、热爱地震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用地球物理专业;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3月6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
(4)、为人正直诚信,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25日。
2、报名方式: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递交招聘单位,或将电子版的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304772693@qq.com(电子版报名材料须为实名),待审核完毕即完成报名。
3、报名材料含:《元江县防震减灾局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4、单位地址:元江县平安路水利勘测设计院二楼。
联系电话:133987756990877-6515218联系人:陈艳
(二)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1、笔试
进行专业知识的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3月31日上午9:00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若招聘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全部考生进入面试。
2、面试
进行综合方面的测试,面试的时间安排在2015年3月31日下午3:00时,面试采取现场打分。
3、笔试和面试地点均设在元江县县委党校。
4、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确定拟聘人员
按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面试方式解决。
(五)考察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医院。
(七)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不接受补充协议有关规定的内容,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前如有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报到证报到,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要求
1、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3、如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元江县防震减灾局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