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书记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宜良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委托昆明市宜良明星商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按照本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公正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性质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纳入编制管理。
三、招聘岗位
书记员2名,性别不限。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7日至2006年4月16日出生);
5.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纹身;
6.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公安机关无案底;
7.符合工作需要设定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原则的其他条件。
(二)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及其他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
5.在校全日制高校学生;
6.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7.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
10.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1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13.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情形的;
六、人员待遇
月工资3000元左右,含五险,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在职书记员。
七、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及政审、聘用与管理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4月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昆明市宜良明星商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宜良县匡山西路29号工人文化宫西边一楼办公室)。
4.报名时提供的材料:
(1)《宜良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
(2)《报考宜良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现场核查手机查询结果;
(5)征信报告(自行前往人民银行征信自助机打印)。
5.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条件不符合、资料不全或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二)岗位技能测试
1.计算机打字速度,满分100分,占比50%。
2.写作水平(议论文),满分100分,占比50%。
两项测试的占比分相加得到岗位技能测试的总成绩
(三)面试
根据岗位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与职位计划数为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对象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形象气质,了解应试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考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及政审人员。体检及政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与管理
面试、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一)司法辅助人员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二)招聘人员在与昆明市宜良明星商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若在上一家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的,须将与上一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停止社会保险。
(三)拟聘人员与昆明市宜良明星商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昆明市宜良明星商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宜良县纪委县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并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监督电话:0871—67595929)
(五)本公告由昆明市宜良明星商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71-67511623
附件1:宜良县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2:报考宜良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计算机打字速度评分标准
昆明市宜良明星商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2023年4月1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Qc3WPjPch_MBKIpbxWi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