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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沧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公告

[日期:2024-04-30] 来源:临沧市人力资源市场公众号

临沧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公告

为做强做优做大临沧晨翔商贸有限公司,经临沧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并报经市国资委党委批准同意,现面向全国选聘职业经理人,公告如下:

一、临沧概况

临沧地处西南边陲,与缅甸接壤。临沧设有8个县(区),32个镇、43个乡、2个街道,总面积23620平方千米,常住人口220.2万人。有“天下茶仓、世界佤乡、恒春之都、大美临沧”等美誉。拥有1个国家一类口岸(孟定清水河口岸)、2个国家二类口岸(南伞口岸、永和口岸),19条贸易通道、13个边民互市点和5条通缅公路。是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开放大通道上的重要枢纽和平台。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临沧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投集团”)是临沧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授权临沧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21年4月6日,注册资本金10亿元,信用等级AA级。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融资、资本运营、资源资产管理及运营、商贸物流、进出口贸易、大数据运营等。全资子公司8户、控股3户、参股3户。截止2023年底,总资产430.12亿元。

临沧晨翔商贸有限公司是市国投集团下属全资二级企业,成立于2021年7月23日,注册资本金1亿元。公司经营业务为大宗商品贸易。2023年与18户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各项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08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005万元,现有流动资金2亿元以上。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市场化配置,契约化管理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坚持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原则。

四、选聘职数、任期及工作地点

(一)职数2名

1.临沧晨翔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1名)

2.临沧晨翔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名)

(二)任期

职业经理人任期为3年。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市国投集团和临沧晨翔商贸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聘用者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期从试用期起计算);不合格的,不予聘任,协议终止。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征得市国资委党委同意,可以续聘,重新签订聘任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作地点

办公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

五、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

(二)参选资格及条件

选聘人员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愿意到国有企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与相关行业、专业情况,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与突发事件的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市场竞争意识强;具有较突出的经营业绩。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管理目标,在同类岗位上取得优良的工作业绩,同时具备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协作精神强,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市国投集团和晨翔商贸公司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5年及以上与岗位需求相关的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3.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管理目标,在同类岗位上取得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内外贸易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精通贸易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6.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

7.其他任职条件及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问责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审查的;

3.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有偷税漏税情形的;

6.有严重不良征信的;

7.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8.违反意识形态有关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履职待遇

(一)对职业经理人的考核和薪酬管理,由市国投集团、临沧晨翔商贸有限公司与职业经理人签订协议。薪酬包括:年度基本收入+年终奖金+年度现金利润提成,薪酬12万元-100万元(视情况可超过100万元);

(二)职业经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职业经理人薪酬=年度基本收入+年终奖金+年度现金利润提成。

1.年度基本收入:主要负责人为上年度临沧市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以内,其他负责人年度基本收入为主要负责人的0.65-0.85倍;

2.年终奖金:以10万元为奖励基数×考核指标得分/100;

3.年度现金利润提成:超过市国投集团下达的年度目标现金利润的增加数×10%。

七、选聘程序

(一)组织领导。为规范选聘工作,成立以市国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市国投集团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党群工作部、行政办公室、战略投资发展部、财务管理部、纪检监察审计部、安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具体事务由党群工作部负责。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日(星期三)—5月15日(星期三)18:00(共15天)。由行政办公室发函至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由党群工作部在“临沧市国投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同时在全国性招聘网站上发布;

2.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下载《应聘登记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后连同个人证件照、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职业资格或重要奖励等)、身份证照片、工作经历证明等一同上传报名邮箱。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实时收集、汇总、初审,并报领导小组会审。联系人:马新和;联系电话:13988390745;报名邮箱:sgtdqb@163.com。

(三)资格审查。根据选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市国投集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5月20日前(报名截止5日内),由党群工作部提出进入笔试建议名单,报选聘领导小组审核。审查结果、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请选聘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选聘人员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

(四)考试测评。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选聘人员须密切关注“临沧市国投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笔试、面试结果在公众号上发布。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低于80分不作为考察对象人选。

1.考试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考试人员在专业知识、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决策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对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2.面试规则。采取结构化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先后顺序;首先进行个人演讲,内容主要是介绍自己基本情况、个人能力、选聘优势及工作设想,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其次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者抽取的试题,由评委进行提问;评委根据应聘者演讲答辩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聘人员的竞职演讲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征求市国资委党委意见后,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市国投集团党委成立考察组,由两名及以上成员组成,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采取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如考察对象人选确有影响选聘的问题,由考察小组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空缺或按综合成绩顺延考察。

(六)征求意见。向选聘者所在地政法委、公安局(或派出所)、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融机构等,征求其本人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违反治安管理、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和“两违”等有关情况。

(七)报市国资委党委审核。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面试、考察、征求意见等情况综合分析,等额提出聘用人选,由市国投集团党委报市国资委党委审核。

(八)研究聘用。待市国资委党委批复后,市国投集团党委按照《临沧市市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关规定,研究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选在“临沧市国投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九)履行聘任手续。市国投集团党委、纪委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廉洁自律提醒谈话。完成聘用人员任前程序后,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对聘用者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任手续(聘期从试用期起计算);不合格的,不予聘任,协议终止。

八、退出机制

(一)职业经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除聘用关系:

1. 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

2. 任期届满未被续聘的;

3. 考核结果未达到集团公司要求的;

4. 因健康原因半年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 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应当解除聘用的。

(二)连续两年完不成市国投集团下达任务(考核指标得分低于80分)的职业经理人,选择主动辞职。

(三)职业经理人因个人或其他原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和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有关条款提出辞职申请,并经审批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未经批准的,不得办理离职手续。

(四)职业经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辞职:

1. 重要项目或者重要任务尚未完成,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完成的;

2. 任期内发生相关责任问题尚未处理完毕的;

3. 其他原因不能立即辞职的。

(五)职业经理人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职业经理人因年龄原因不能任满下一任期的,在届满调整时,一般不再续聘。

(六)职业经理人离职或退休后,应继续对原任职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按照国家和原任职单位的规定执行,一般不超过二年。

九、纪律与监督

(一)市国投集团党委和纪委加强对职业经理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从业等情况的监督,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

(二)纪委监察办加强对职业经理人的日常监督。坚持以正面教育和事前监督为主,通过考核评价,诚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实施。

(三)职业经理人应按照市国投集团和任职子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个人有关重大事项。

(四)职业经理人在任期内,应依据规定进行常规审计,离任时应进行离任审计。

(五)职业经理人应按照市国投集团和任职子公司有关回避制度规定和要求,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六)职业经理人应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经营班子主要负责人休假需报市国投集团审批,其他高级职业经理人休假需经经营班子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报市国投集团行政办公室备案。

(七)建立职业经理人责任追究制度。职业经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1.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

3.因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4.对安全、质量、环保等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

5.接受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6.违反财经制度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7.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

8.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或办事规则,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

9.其他应予以追究责任的情形;

10.职业经理人不得在其他企业或社会团体兼职。因工作原因或特殊情况需要的,需经企业董事会研究同意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批;

11.职业经理人在职期间,对公司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禁止自营或为他人从事与公司营业有竞争性的活动。

附件1:临沧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岗位表.doc

附件2:临沧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应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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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XlXIYbtA_vHgiboEWx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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