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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红河红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批劳动用工社会招聘公告

[日期:2024-05-29] 来源:红河人才网

红河红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劳动用工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红河红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人民币,拥有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2项贰级总承包资质及地基基础、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消防设施、环保、建筑机电安装6项贰级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1个施工劳务资质。下辖红河州红投置业有限公司1家全资子公司。

组建至今,公司主要围绕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土石方工程施工等主营业务,不断强基固本厚植发展优势,努力打造州属国有企业建筑施工产业链实体公司。

因公司发展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人才需求日益增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员工共13名:

(一)工程施工管理岗(项目负责人)7名:持有建筑工程类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二)工程施工管理岗(项目负责人)3人:持有机电工程类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工程施工管理岗(项目安全员)1人:持有安全员(C1)证书;

(四)工程施工管理岗(项目部综合文员)2名。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红河红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用工招聘需求表》。

三、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聘用、聘任)合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用人单位(部门)的岗位。

五、实施流程

本次招聘按如下流程进行: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面试)→体检→政审→录用公示→递补→办理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招聘相关公告信息以红河人才网发布为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受理邮箱:hfjgzhglb@126.com。

(2)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需提供:《报名登记表》(需个人签字)、应聘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整、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选通过红河人才网进行公布。

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考核

所有岗位均采取一轮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

1.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通过短信方式进行通知。

地点:通过短信方式进行通知。

2.面试要求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人员安排:设考官3人,主考官权重为50%,其他考官加权评分权重为50%。

4.拟聘用初步人选确定

按照合格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如面试成绩出现相同情况,按照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如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则通过增加一轮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面试成绩及拟聘用初步人选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体检、政审

1.政审。对拟聘用初步人选进行政审,需按要求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简版)、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2.体检。通过政审的拟聘用初步人选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递补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政审、体检、公示等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格初步候选人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顺延递补1次,如成绩排名影响到递补的,则按面试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递补人选,如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取消递补。其中,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的,需填写《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附件4)。

(八)录用

按照不得兼职的原则,已签署聘用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正式报到之前,将原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提交至红河红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任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用工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按用人单位相关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七、相关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任或解除聘任合同处理。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将采取全程公示公告,相关信息在红河人才网公示公告。

(二)对本次招聘中各环节的公示公告有异议者,可在3个自然日内向红河红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

(三)报考人员需要服从公司对岗位及工作地点的安排。

九、招聘咨询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5号四楼红河红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73-8889769(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监督电话:1890873859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红河红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红河红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用工招聘需求表.docx

附件2.红河红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一定用工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红河红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聘承诺书.docx

附件4.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docx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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