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县职业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学历层次,《易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易编办〔2015〕4号)下达教育系统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64名。其中易编办准〔3号〕通知,同意易门县职业高级中学使用事业编制2名用于2015年人才引进。为确保易门县职业高级中学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教育规划纲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以促进我县职业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以加强我县职教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以主干学科为重点,分年度有计划引进紧缺急需学科人才,提升我县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学历层次。
二、引进人数
易门县职业高级中学2015年人才引进2名。
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良、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善于与人沟通。
3、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信息设备辅助教学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计算机等级证书。
4、具备高中教师资格。因时间原因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其在上岗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专业要求
按车辆工程专业、机电专业、化工专业的学科顺序,依据人才情况引进2名。
201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攻读研究生的专业方向不限,但本科须为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专业为对应专业或相近专业,若无研究生学历人才的可放宽为2015届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毕业生。
五、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六、引进程序
1、由易门县职业高级中学与昆明理工大学等院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处)取得联系,依据人才情况,由引进人才工作小组确定到相关学校引进。
2、由引进人才工作小组到确定的院校现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合议确定拟引进人选、签订协议。
应聘者必须持2015年届毕业生证明(学校证明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等,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
个人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及奖学金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本人在大学就读期间的学习成果、专业作品及其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
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七、其他相关事项
1、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拟引进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证件证书(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协议自行解除,不以违约认可处理),按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3、其他:除体检不合格原因外,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之前违约的交违约金2万元,方可解除协议。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之后,须在易门县服务满5年,方可申请流动;若不满5年流动的,按每不足1年缴2万元违约金,才能办理流动手续。
4、凡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八、工作纪律
1、易门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县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2、易门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合议确定拟引进人选等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择优,保证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的公信度。
九、领导小组
成立易门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彭安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许卫光(县教育局局长)
李学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轻康(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李克武(易门县职业高级中学校长)
赵真留(易门县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李文荣(易门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杨学军(易门县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易门县教育局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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