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发展集团)成立于2018年5月,是红河州国资委全额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主要从事全州公益性和准公益性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是红河州重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之一。目前已形成水利水电、综合交通、工程建设、城市运营、自然资源开发、医疗教育、综合投资开发七大业务板块,成为领域内全州重点项目的“投、融、建、管、营”承接主体,企业发展活力与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为服务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充实人才队伍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中层管理岗(2名)
1.投资经营部(外派董事办):副部长1名;
2.风险控制部:副部长1名。
(二)高级主管岗(2名)
财务产权部(财务共享中心):高级主管岗2名。
(三)员工岗(4名)
1.党群工作部:党务岗1名;
2.纪检监察部(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专员岗1名;
3.财务产权部(财务共享中心):会计岗1名;
4.审计部(监事办):审计岗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或录用:
(1)与红河发展集团及下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被红河发展集团及下属单位责令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开除学籍的;
(5)曾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严重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9)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12)其他不符合红河发展集团相关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具体岗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具体招聘条件详见《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明细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红河人才网发布(https://www.hhzrc.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止。
2.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报《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附件2)、《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任职、履职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各1份。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报名受理邮箱:hhfzjthr@163.com,因本人填报信息错误的简历将不再进行汇总统计(错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简历内容错误、提交内容欠缺、报名材料加密及其他造成工作人员无法处理简历等行为),红河发展集团不接受除此之外任何形式报名,不按要求报名或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红河发展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红河人才网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后续笔试、面试、政审(背景调查)、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应聘人员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考核
1.中层管理岗、高级主管岗考核
中层管理岗、高级主管岗采用两轮面试考核方式,每轮面试总分均为100分。
第一轮面试。7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如第一轮面试分数相同,影响到进入第二轮面试的,一同进入第二轮面试。如第一轮面试人数低于1:3比例,则按照第一轮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公布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
第二轮面试。7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第二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如得分相同影响到拟聘用初步人选确定,则按照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则通过增加一轮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第一、二轮面试成绩及拟聘用初步人选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员工岗考核
员工岗采用笔试+面试考核方式,笔试、面试的总分均为100分。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掌握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能力,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类别以笔试合格排名1:3的比例(含成绩并列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如笔试60分及以上人数低于1:3比例,则按照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示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面试。7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如得分相同影响到拟聘用初步人选确定,则按照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则通过增加一轮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面试成绩及拟聘用初步人选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政审(背景调查)
1.中层管理岗、高级主管岗进行背景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对拟聘用初步人选进行背景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征信、金融风险、犯罪记录等内容。
2.员工岗进行政审。对拟聘用初步人选进行政审,需按要求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简版)、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六)体检
1.拟聘用初步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拟聘用初步人选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有反映且招聘领导小组对反映的问题在十个工作日内难以查实的,不予聘用。
(八)递补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需签订附件5)、政审(背景调查)、体检、公示等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岗位,中层管理岗、高级主管岗按合格初步人选第二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顺延递补1次;员工岗按合格初步人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顺延递补1次,如成绩排名相同影响到递补的,则按第二轮考核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确定递补人选,如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取消递补。
五、聘用
(一)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与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中层管理岗实行1年考察期(含6个月试用期),考察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
2.高级主管岗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
3.员工岗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
六、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按用人单位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本次招聘中各环节的公示公告有异议者,可在招聘期间向红河发展集团纪检监察部门提出。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请应聘人员主动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报考人员需要服从用人单位对岗位及工作地点的安排。
(三)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73—3749409(李老师)
监督电话:0873—3728790(马老师)
本公告由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明细表.docx
附件2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 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应聘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docx
附件5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docx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