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4年9月招聘护理见习岗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法〔2009〕3号)及《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2 号)文件精神,根据见习基地管理规定及医院发展规划,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见习岗10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护理见习岗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2号)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心理、身体健康,无从医禁忌症者。
4.政治思想好、爱岗敬业、勤学肯干,且愿意从事卫生事业者。
5.热爱医疗事业,医德医风高尚,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6.我省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含省外高校云南籍拟回滇就业的毕业生,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年龄在30岁以下,目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未登记(未办理就业创业证),或登记状态为求职。
7.24岁以下高校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目前未就业(就业创业证登记为失业)。
(二)具体条件:
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护理学相关专业毕业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
4.吸毒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按照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省级见习补贴标准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见习期限6个月,见习期间发放生活补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招聘流程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2日08:0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仅接受线上报名。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附件1)。
(2)个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高中起点应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学位证、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
(3)承诺书(附件2,签字按手印)。
报名人员需将上述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以PDF形式报送到邮箱dyyrsk@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报名资料须准确、具体、完整、规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招聘工作组负责审核应聘人员报名资料,线上审核通过的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电子简历中涉及的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其他证件原件、承诺书原件。资格复审通过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面试
时间:2024年9月14日(周六)上午08:30-12:00;
地点: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综合楼三楼。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达1:2比例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1:2比例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根据第三位小数进行排名,仍无法确定的,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五、公示、录用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名拟录用并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录用。就业见习岗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发放“见习合格证明”。如医院需求,个人自愿,医院择优招聘为非编职工。
六、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隐瞒既往病史或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科:0691-2723006
5.监督电话: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纪检监察室0691-2723977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医医院
2024年9月5日
附件2:承诺书.doc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z7HXMx-yjQqnq5rYw3B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