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民政局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景洪市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并在西双版纳州辖区内进行了城镇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具有西双版纳州城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 50 周岁和女年满 40 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 1 年以上人员;
6.离校 1 年内持续 6 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岗位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2.辅助岗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熟练使用WPS等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
3.后勤岗学历不限,有吃苦耐劳精神,爱岗敬业。
三、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招满为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691-2135381。
(二)报名方式:
实地报名:意向者请携带《景洪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前往景洪市民政局办公室4012现场报名(地址:景洪市么龙路16号附1号)。
四、工资福利
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执行。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ibmROgYvhXLWVYDgYRZ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