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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云南师范大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办法

[日期:2024-10-09] 来源:云南师范大学官网

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4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安排,现将我校202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免费定向师范生)。我校2025年推荐23名、按云南省师资培养需求接收14名“硕师计划”学生。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综合素质高,热爱中小学教育工作,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合格,且专业学习成绩总排名前60%(无专业课不及格记录);

(二)2025年应届毕业可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且毕业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三)志愿到云南省有“硕师计划”需求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农村学校)任教,具备相应科目教学能力,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三、工作流程

(一)学生本人申请

1.所有符合推荐条件且有推免意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所在学院报名,填写《2025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上交学院研招办。

2.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核验其学业成绩等相关信息,将《2025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和《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硕师计划”)名单一览表》电子版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二)学院推荐

1.学校按照教育部下发的“硕师计划”推荐名额,直接下达到各学院。2025年“硕师计划”推荐名额单列,不占学院普通计划。

2.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推荐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成绩进行排名,按1:1的比例将推荐名单(排序)于9月13日前将推荐学生名单和推荐学生的《2025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及《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硕师计划”)名单一览表》(均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3.9月19日学校将获得硕师计划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上报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在校内网站公示推荐名单。

(三)面试签约

各学院按照《2025年云南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需求计划申报表》组织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报名参加具体县区的面试。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带身份证、学校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具体县区面试,面试合格后与云南师范大学及县(市、区)教育局签订“教师聘用合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网上报名确认及录取

2024年9月22日后,获得“硕师计划”且与具体县(市、区)教育局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的推免生(具体以各县、区发函为准)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注册并填写报考志愿,并确认我校指定教育硕士专业为接收专业(定向录取)。学院按照接收推免生的流程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向获得“硕师计划”资格的学生(与定向单位签订了协议)发送复试通知及拟录取操作。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待录取通知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硕师计划”资格。我校将拟录取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列入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四、政策规定

(一)“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学校任教服务期为2025年8月至2028年8月。在三年服务期内,按照聘用学校在职教师相关政策待遇执行。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三年服务期满后与当地教育部门续签教师聘用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脱产学习一年的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执行。任教未满三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硕师计划”研究生于2028年9月回云南师范大学报到并入学,户口、档案转至云南师范大学,脱产集中学习一年(与学校续签教师聘用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可不转户口、档案)。不再续聘的,第4年脱产学习享受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硕师计划”研究生脱产学习一年成绩合格且通过教育硕士论文答辩,毕业时可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期间相关费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符合《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条件要求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三)已被我校接收为2025年“硕师计划”的应届毕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毕业时无法取得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学费及住宿费

1.学费:“硕师计划”研究生需交纳学费,学费标准按照学校规定的教育硕士标准按四年交纳。

2.住宿费:“硕师计划”研究生第四年需交纳住宿费。

五、工作要求

“硕师计划”推荐和接收的相关工作要求与《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中的工作要求一致。

六、其他

(一)各学院可根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最终确定的接收以推荐学生与各地州教育局实际签约情况为准。

(二)考生可与各学院联系咨询相关事项。

(三)监督举报电话:

研究生处监督电话:0871-65910081;

纪检处监督电话:0871-65911266。

本办法如有变化,以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qrzss.htm)公布为准。

云南师范大学

2024年9月6日

来源:https://zsb.ynnu.edu.cn/info/1013/19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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