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专职工资
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简章
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意见的补充通知》(云工通〔2015〕6号)、《保山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保工〔2015〕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隆阳区总工会决定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全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并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考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群众工作,对职工有深厚感情,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乐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敢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善于表达职工利益诉求。
2.能熟练运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公司法》、《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熟悉相关劳动、工资方面的政策并能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处理问题,具备一定的劳动工资理论水平。
3.了解本地区各行业的工资水平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4.具有一定的指导和综合协调能力,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协商谈判艺术,能够熟练地组织和处理工资集体协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的相关事宜。
5.退休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6.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三级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三级以上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考岗位
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3名。
三、招考程序
招考过程分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6个阶段进行。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5月20日起至5月30日止。
请考生通过隆阳区总工会邮箱lyqzgh2122392@126.com下载报名表,密码123456987,并将电子版附电子版证件照发送至邮箱或直接带相关证件到隆阳区总工会办公室报名。
区总工会6月1日电话通知报名者,6月2日报考人员需本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和两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到区总工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6月5日(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内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公司法》、《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内容。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六、工资待遇
平均月收入不低于2700元,试用期为2个月。
七、报名费用
网上报名、笔试、面试均为免费。面试合格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八、注意事项
1.笔试成绩、面试合格后招录名单均在隆阳区总工会邮箱中公布。
2.各项考核合格的考生,由隆阳区总工会统一分配工作。
3.所有被招录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实行一年一聘。
联系人:陈艳张美晨
联系电话(传真):2122392
隆阳区总工会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