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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云南红河实业有限公司第一批次招聘公告

[日期:2026-03-10] 来源:云南红河实业有限公司公众号

云南红河实业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批次招聘公告

一、公司简介

云南红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5年1月18日,注册地云南弥勒产业园区兴园大道1号,公司经营业务主要为货物运输、客运、仓储保管、装卸搬运等,形成仓储保管、物流配送及公务车租赁和生产装卸“一体化”服务优势。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货车驾驶员,5人。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行业及红河实业招聘回避有关规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过开除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其他不适宜招录的违法情形。

3.回避要求

(1)严格按照行业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回避。公司在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及其配偶不得应聘。

(2)应聘者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班子成员及同级非领导干部的岗位。

(二)基本资格

45岁以下(1981年3月10日之后出生);初中及以上学历,须持A1A2或A2证,持有货运资质证,具有2年及以上驾驶经验;汽车制造类、道路运输类(汽车检测维修、服务相关)专业或持有汽车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

(三)工作职责

负责按计划完成各项运输任务,以及车辆的定期维护保养和年度检审等工作;驾驶车型包括但不限于进口重卡(奔驰、沃尔沃等)。

(四)任职要求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工作态度端正,做事认真踏实,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掌握基本商务礼仪。

四、薪酬福利

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健康体检、工会福利、餐补、节日慰问(春节、中秋)等。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1日9:00起至3月17日17:00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云南弥勒产业园区兴园大道1号云南红河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2楼人力资源部。

(2)网络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hhsyzp@qq.com,邮件主题按照“应聘货车驾驶员+姓名”格式填报。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填写《云南红河实业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云南红河实业有限公司近亲属行业内从业情况起底情况表》(附件2),签署《云南红河实业有限公司招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3),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驾照、货运资质证等材料原件或扫描件,白底彩色免冠5分照1张。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全部信息,所填写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资格审查的重要参考,未按要求填写信息和提供材料的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以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隐瞒回避关系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包括道路操作和场地操作,地点设于公司停车场;面试采取半结构化的方式进行,由评分组现场提出问题,应聘者作答,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地点设于公司办公楼;具体考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参加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高于2:1,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2:1。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将以电话通知;若出现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或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时,将相应裁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综合成绩=技能测试得分×60%+面试得分×40%,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资格复审、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如有裁减,则为裁减后的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若进入考察和体检最后一名的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权重最大项成绩、面试权重最大项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人选。届时将以电话通知人选并告知考察和体检时间。

1.资格复审:招聘工作组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供审核。

2.考察:采取查阅应聘报名表、个人征信报告、查询有无涉案信息、失信执行信息及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

3.体检:被通知体检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司员工健康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或者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体检时,应聘人员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考察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择优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1.公示: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招聘结果在红河实业内网、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若出现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情况或因其他情况无法实际录用的,公司结合实际,可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择优递补,经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程序后进行公示。同一批次拟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不再进行补录。

2.录用: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能签订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应保持短信、电话等通信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对考试、录用等造成影响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请通过相应招聘环节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下一招聘环节,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未入围招聘各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单独通知。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开设招聘培训班,请应聘人员理性看待招聘,谨防上当受骗。

(三)本招聘信息解释权归云南红河实业有限公司所有。

(四)监督渠道:如对本次招聘有相关问题反映,可向公司党建工作部(群团工作部、工会办公室)纪检监察职能反映。

监督电话:0873-6136675

通信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云南红河实业有限公司二楼党建工作部(群团工作部、工会办公室)

意见收集信箱位置:红河实业办公楼一楼、军校仓库办公楼一楼

(五)招聘咨询:红河实业人力资源部0873-6137162 18387766581

附件(请搜索链接下载填写):

附件1.云南红河实业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

https://www.kdocs.cn/l/cuiER8tnIva7

附件2.云南红河实业有限公司近亲属行业内从业情况起底情况表

https://www.kdocs.cn/l/cuBFVCBLcuU2

附件3.云南红河实业有限公司招聘诚信应聘承诺书

https://www.kdocs.cn/l/chJ1hNZ3lxkY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Sju1wi1sZvPmZs_Qxgz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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