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富宁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本次招聘岗位为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政法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用工方式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富宁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试用期、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等事项。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33人。具体岗位详见《2026年富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在报名截止日期内如有编制空缺需开展招聘的,空缺岗位不再单独发布招聘公告,招聘报名从整体报名人员中调剂。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
2.应聘人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文化程度;
3.应聘年龄为18至35周岁(1990年4月至2008年3月之间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精神疾病史,无不良嗜好;体形端正,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无口吃;报考男性勤务辅助岗位的人员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体重不限;矫正视力不低于5.0;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纪律观念强,能吃苦耐劳,自觉保守工作秘密,能适应夜间执勤和轮换值班等;
5.招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富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优先聘用条件
1.烈士、因公(工)牺牲(死亡)民(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有A1、A2、B1、B2驾照,熟悉WPS、Excel、PS等电脑软件操作,有体育、新闻宣传、播音主持、摄影摄像等方面特长;
5.持有法律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酒驾等受过行政处罚的;
3.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
8.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的人员;
9.曾经在富宁县从事过辅警工作、未经批准离职或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和辞退的;本公告发布之后才辞去边防专职辅警、联防所专职联防员的;
10.现役军人;
11.在校学生;
12.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已明确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填写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不按照本次招聘公告提供报名材料的人员不得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富宁县公安局政工室(县公安局5楼504室)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委托报名。报名前,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填写《富宁县公安局2026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876-6128210。
(三)相关程序
1.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查询方式
(1)关注“富宁警方”微信公众号查看《2026年富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2)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请到报名点咨询。
2.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到“富宁警方”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富宁县公安局2026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据实填写,同时提供本人相关证件、证明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招聘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提交报名材料,所有资料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需提供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的国民教育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官、士兵、具有驾驶资质人员等特殊岗位要求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书写报考人姓名)等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A4纸),各类复印件请提前准备好;
(2)真实、完整填写好的《富宁县公安局2026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件2);
(3)提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诚信承诺书》(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以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征信证明材料1份;
3.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六、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是否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报考人员应对被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现场签订承诺书。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安招聘的全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接受县公安局督查审计大队和社会监督,州公安局政治部和县人社局共同指导,由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截止后,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将在“富宁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请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一)笔试、面试
笔试: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确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法律、公安基础知识、社会常识、时事、计算机基础技能、保密知识、《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采取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提问不超过三个问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后两位数进行计算。
(二)体能测试
笔试、面试与体能测试在同一天分时段依次开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60分即为合格,体能测试共分为三项,每项满分为100分,体能综合得分=长跑×40%+4*10往返跑×30%+纵跳摸高×30%。体能测试内容为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的标准:
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等规定执行:
男子组:
| 项目 | 标准 |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 1000米跑 | ≤4′25″ | ≤4′35″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
女子组:
| 项目 | 标准 |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 800米跑 | ≤4′20″ | ≤4′30″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
八、体检和政审
体能测试合格,按照综合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并进行吸毒史排查,体检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具体实施。
九、递补
体检或政审阶段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按空缺数和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十、调剂
递补后仍有空缺的,公示空缺岗位。报考其他岗位、面试达合格线、符合空缺岗位条件但未进入体检者,可书面申请调剂。按申请者综合成绩高低排名,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按1:1比例调剂至空缺岗位进行体检和政审。
十一、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富宁警方”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
十二、后备人员库
完成所有考试但未进入体检、政审环节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取与招聘数等额建立后备人员库(有效期12个月),当岗位因离职等原因出现空缺,可按成绩顺序从库中等额补录,经体检、政审、公示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工资待遇
本次辅警招聘录用后,3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为2200元,给予缴纳五险,发放两套作训服;试用期满转正月平均工资为4302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部分),实发工资以实际扣缴后发放为准。
十四、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此次招考,相关信息将统一在“富宁警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所涉及的公示期及公布期均为10天。报考人应及时关注公众号了解考试详情、工作进程、进度查询等有关事项。
本次招考报名时将建立微信工作群,不采取单一联系的方式通知报考人,招聘流程相关事宜、地点、公示等周知事宜均在该工作群发布,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扫描进入招聘工作微信群(需备注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且保持通讯畅通),主动查看相关公告,后续环节联系不上或不能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二)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聘用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关系。
(三)在招聘规程中,报考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和申诉。
(四)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自理外,不收取其他费用,请报名人员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富宁县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6-6128210
附件:
2.《富宁县公安局2026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富宁县公安局
2026年3月1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rc3EcqsQHRMf2uJlUzE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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