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第一批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是云南第一家西医医院、首家省级妇婴保健院和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医院前身为1901年法国领事馆创办的“大法医院”,是近现代“西医入滇之源”,亦是“现代西医教育肇始地”。1941年云南省政府以“战时救济民众为宗旨”, 成立云南仁民医院。1948年内设云南省第一妇婴保健院。1950年改组云南省妇婴保健院。1952年更名为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16年加挂“昆明市妇女儿童医院”牌子。2023年,经市委研究同意,整合原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昆明市妇幼健康服务中心,设立新的昆明市妇幼保健院。
医院设有华山、呈贡院区和海埂院区,总占地面积81.35亩,业务用房面积12.2万平方米,编制床位750张,开放床位508张。业务范围包括16个传统临床医疗保健科室,13个新兴科室。
医院汇聚英才,现有编内外职工1130人,其中硕博167人,正副高职174人、中职468人。获批国家和省市级各类人才称号12人,国家级学术团队任职71人次,省级学术团队任职251人次,在培昆明市卫生科技人才23人,博导1人,硕导24人。退休返聘人员10人,聘任银龄人才3人,柔性引进人才5人。组建辐射全省16个州市专家团队,目前已签约医联体协作单位145家、成功获批省科技厅“王世宣专家工作站”等专家(团队)工作站58个。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上海市儿童医院等多家头部医院建立人才与技术合作关系,是昆明医科大学妇幼健康研究中心,昆明学院非直属医院,云南中医药大学和大理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昆明地区多所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和实习基地。
医院大力推进“人才强院、科教兴院”战略,积极打造“领跑云南、区域领先、全国争先、辐射两亚”的区域性现代化国际妇幼医疗保健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3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1.面向全国招聘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2.2026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博士研究生要求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按招聘岗位条件报名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38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43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53周岁及以下为197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4)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第一批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发布招聘公告→考生网络报名→招聘单位进行网络资格初审→笔试→笔试成绩公示→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综合成绩公示→考察、体检→拟录用公示→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5月5日上午9:00至2026年5月1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3.网上报名流程: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注册用户信息--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并“同意”--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上传清晰的相应岗位所需证书扫描件拼图--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系统资格网络审核--打印《报名登记表》--打印出报名登记表即为报名成功(请务必在报名时打印)。
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毕业证书”图片上传位置,考生需根据所报岗位类别上传所需证件图片,如考生上传的图片不合格,将以审核不通过方式退回报名信息,并请考生重新修改提交。
图片上传要求:请各考生根据《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第一批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所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及“其他报考资格条件”,对照提供证明图片。报考资格条件有多项的,需将多个证明材料与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拼成一张图后进行上传。工作经历证明需印有单位公章。
4.报名信息提交后网络审核不通过的,在报名期限内可重新修改操作,重新提交报名信息且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
5.单位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5月6日上午9:00至2026年5月12日17:00。
6.报名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和学历等,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7.开考比例
根据岗位报考审核合格人数情况,组织笔试和现场资格复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网络资格初审合格者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削减招聘人数,削减招聘人数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报医院会议讨论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二)笔试
1.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为网络审核通过的人员。进入笔试人选应按要求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笔试方式: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范围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26年5月25日上午9:00至2026年5月28日上午09:00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5.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6.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材料: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者,须由本人携带《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第一批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交以下真实有效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6年毕业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师岗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医师岗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提供)、荣誉证书(护理岗位对照提供)。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仅收取复印件各一份。考生因非个人原因所需证件材料未取得的,可通过承诺制方式完成现场复审,如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或相关执业资格的,则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录用资格。
3.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联系不到本人时,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为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即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递补后出现面试人数低于招聘单位确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现场提问的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及考试指导用书。
4.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面试出现等额情形,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及公示
1.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仍并列,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2.综合成绩公示
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至低排名,在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综合成绩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六)考察、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查询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考察个人的工作业务能力、学习表现、道德品质等现实表现,是否受过处分情况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由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带队,到本单位以外的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体检任意一项不合格者或自行放弃者不能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且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1、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录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院人力资源部报院级会议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纳入医院编外人员管理,按院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待遇;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录用手续阶段原合同仍然存续的,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对下列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录用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招聘资格,应聘人员需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在招聘过程中及录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证属实的,招聘单位可终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录用人员未按期进行体检、未按要求完成考察者;
2.拟录用人员未按期报到者。
五、联系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电话:0871-63625611
附件:昆明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第一批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4月23日
来源:https://www.kmwsrc.com.cn/sydwks/3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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