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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昭通仲裁委员会招聘秘书处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6-06-10] 来源:昭通普法公众号

昭通仲裁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公告

昭通仲裁委员会是经昭通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依法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公益性非营利法人。昭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其处理日常事务的常设机构,现因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昭通仲裁委秘书处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开展。

三、岗位职责

(一)执行昭通仲裁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办公会议的决议、决定。

(二)协助昭通仲裁委秘书长管理秘书处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仲裁案件受理、仲裁程序管理、仲裁文书核阅、仲裁业务拓展等业务管理工作;人事、财务、信息化、行政、绩效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仲裁员选聘、培训、考评等工作事项。

(三)接受昭通仲裁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四)完成昭通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招聘条件

受聘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年龄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之间出生)。

(三)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全日制非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四)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相关法律及仲裁程序规则。

(五)具有较好的统筹协调能力及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出色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科学规划机构发展;具备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公共关系处理能力。

(六)拥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品行端正,清正廉明,恪守职业操守。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良好和较强的抗压能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组织处理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与本会员工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

五、应聘流程

(一)登记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9日—6月18日。

2.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填写《昭通仲裁委员会应聘人员登记表》电子版(详情见附件),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一同发至邮箱:ztzcwmsc@sina.com。

(二)资格审查

根据公告的任职条件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若未达到最低报名比例的,则由本会研究决定保留或取消本次岗位招聘。

对通过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通知,应聘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等,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予以取消应聘资格。

1.初审材料:

①本人的报名表,应聘者须在表格的“应聘人承诺”栏签名;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另行通知。

(三)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能力、工作经验、职业期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以及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形式进行考察。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应聘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及吸毒毛发检测,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执行。要求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根据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性意见,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对被取消的名额,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在“昭通仲裁委员会”微信服务号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将进行递补人选1次并另行公示。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工资4000元/月(含相关保险);正式聘用工资为5000-6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绩效等另行核算,具体金额面议。

六、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870-2249958。

2.监督电话:0870-2157148。

附件:昭通仲裁委员会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昭通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yBl0C0SxltiCgZF_24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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